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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收益B(485005)

工银收益B: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07年5月25日开放了日常申购业务。根据《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7年6月5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4月23日《中国证券报》和4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最迟应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4、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一、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销售。





(一)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988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85159100





联系人:郝炜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魏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 ;(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联系人:刘晨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赎回和转换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赎回和转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三、基金代码





1、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前端收费模式为485105;后端收费模式为:485205;





直销机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统一为485105;





中国工商银行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统一为485105





2、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005





四、赎回费率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持有年限Y) B类基金份额











赎回费 Y<1年 0.1% 0%





1年≤Y<2年 0.05%





2年≤Y 0%





注:1 年指365 天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五、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价值")、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精选")、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稳健")和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强债A前端")与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强债B")之间的转换,工银强债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暂不可互相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工银强债A(前端)和工银强债B与工银价值、工银货币、工银精选和工银稳健的转换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开通工银强债A(前端)和工银强债B与工银精选、工银货币和工银稳健间的转换业务,中国银行开通工银强债A(前端)和工银强债B与工银稳健、工银价值的转换业务。





如上述业务办理机构发生变动,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六、基金的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目前,工银价值、工银精选和工银稳健均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工银货币的收费模式目前也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本公司将在适当的时间陆续开通这些基金的后端收费业务后,再开通与工银强债A(后端)之间的转换。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入基金时,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工银强债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强债A(前端) 转换金额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0.8% 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0.5% 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 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1000元/笔 0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货币 持有期限 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 0.1% 0





1年(含1年)到2年 0.05% 0





2年以上(含2年) 0 0





工银货币转入工银强债B或











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货币 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0 0





6、工银强债与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和工银强债B。





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转入工银强债A(前端)和工银强债B 持有期限 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 0.5% 0





1年(含1年)到2年 0.25% 0





2年以上(含2年) 0 0





(2)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





①赎回费率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 持有期限 转换费率之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1%





1年(含1年)到2年 0.05%





2年以上(含2年) 0





②申购补差费率





工银强债A(前端)转入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 转换金额 转换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00万元以下 0.7%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0





(3)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





工银强债B转入工银价值、工银精选或工银稳健 转换金额


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 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 1% 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8% 0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1000元/笔 0





7、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8、如遇网上交易引起的费率优惠或其他形式的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收取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适时的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9、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0、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七、转换的业务规则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目前工银价值、工银精选、工银货币、工银稳健和工银强债为1000份),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基金转换中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情况,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工银货币基金余额,或部分转出其持有的工银货币基金余额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按比例结转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八、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九、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