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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治理(160611)

鹏华治理:关于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LOF) 
集中申购结果的公告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00 号)和《关于核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101 号) ,自 2007 年 5 月 8 日 起向全社会进行集中申购, 截至 2007年 5月 9日本基金集中申购工作顺利结束。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集中申购期本基金有效净申请 金额为 9,382,669,143.08元人民币,按照每一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元计算, 折算成基金份额计 9,382,669,143.0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323,981 户。集中申购 资金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 1,571,880.73 元,其中 1,571,608.08 元折算为基金份额分别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其余的 272.65 元为利息折份额计算尾差归入基金财产。本次集 中申购有效净申购资金已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账户。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 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 日前二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予以公告。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 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在上市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 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 5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