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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动力(161609)

融通动力: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经与托管行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涉及基金前端申购费用及前端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由"内扣法"变更为"外扣法",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将原基金合同中第五部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





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1)投资人选择前端费用模式申购的,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修改为:投资人选择前端费用模式申购的,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修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2007年5月18日起正式实行。





投资者可登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