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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内需贰(260109)

景内需贰: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外扣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7]10号《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07年4月13日起,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有效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的计算统一采用外扣法,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2.5%,假设申购日基金净值为1.500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10000/(1+2.5%)=9756.10元;





申购费用=10000-9756.10=243.90元;





申购份额=9756.10/1.500=6504.06份





注:按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上述规定修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计算的内容,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经修改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2370688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nvescogreatwall.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