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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稳增(519029)

华夏稳增: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兴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6年7月25日证监基金字[2006] 144号文核准的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兴业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06年8月9日起,由《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2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设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联系人:张弘弢





联系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725%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725%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5%





合计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凌新源先生:董事长,硕士。现兼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冶金进出口总公司总裁助理、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副经理。





范勇宏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博士。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华北业务总监、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干部。





王东明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资本市场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北京华远经济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加拿大枫叶银行证券公司部门副经理,南方证券公司副总裁,华夏证券公司发行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范剑先生:董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曾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





李洋先生:董事,学士。现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外事财务处处长。





王邦志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信贷部项目经理、证券总部总经理。





王连洲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已退休。中国《证券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三部重要民商法律起草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曾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印制造币局工作。





龙涛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海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曾在毕马威国际会计纽约分部从事审计和财务分析工作。





涂建先生:独立董事,学士。现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并兼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





鲁明泓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哥伦比亚大学客座研究员。曾在美国哈佛大学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刘芳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高级经济师。现已退休。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朝阳支行副行长、吉林省长春市计划委员会副处长。





滕天鸣先生:执行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和机构理财部总经理等。





方瑞枝女士:督察长,硕士。曾在中国金融出版社工作。





周伟明先生:监事,硕士。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市场研究部经理、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联合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上海分部经理。





张鸣溪先生:监事,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财务总监。曾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业务管理部常务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瞿颖女士:监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部业务主管。曾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龙先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长江证券公司研究所、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2001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数量分析研究员、兴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任职)。





张益驰先生,理学硕士。曾任平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研究员。2002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兴科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2月期间)、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2月期间)、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2月至2007年2月期间)。现任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8月起任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1月起任职)。





3、本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范勇宏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滕天鸣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





王亚伟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文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兴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爱斌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





石波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股票投资部执行副总经理,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及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程海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张益驰先生: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优势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韩会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华夏债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唐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乔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成立时间:1979年2月23日





组织形式:全民所有制





注册资金:361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8只,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万家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二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份额达892.29亿份。





(三)主要人员情况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托管业务部总经理。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余晓晨先生: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香港农银证券公司总经理、托管业务部市场开发处处长、境外资产托管处处长、委托资产托管处处长,现任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08





联系人:吴志军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68424199





联系人:李芳菲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联系人;李清怡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室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1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盛宗凌





(1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杨薇





(1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3066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7)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30号长江证券大厦5F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18)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950、84579897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袁红彬、李金龙





(19)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人代表: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杨玲





(2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电话:(0431)96688-99、5096733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2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5023457





传真:(0532)5022025





联系人:丁韶燕





(22)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联系人:舒萌菲





(2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炜





电话:(0531)2024184





传真:(0531)2024197





联系人:付英梅





(2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390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25)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9-12楼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783748





联系人:余少南





(2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郑辉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金春





(2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许昌市南关大街38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电话:(0371)967218、(0371)65585256





传真:(0371)65585670





联系人:巴冠华





(28)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传真:(025)83364032





联系人:石健





(2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张治国





(30)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31)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蒋辉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 杨卓颖





(32)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楼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刘军辉





(3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人代表:叶黎成





电话:(0755)82450826 、22622287





传真:(0755)824332794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3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张雅锋





电话:(0771)5539262





传真:(0771)5539033





联系人:覃清芳





(3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865020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3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37) 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范炎





电话:(0510)82831662、82588168





传真:(0510)82831589





联系人:袁丽萍





(38)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 25832686





传真:(0755) 25831718





联系人:杨柳





(39)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83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4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六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江欣





(41)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安徽地区:96888;全国:400-8888-777





传真:(0551)2634400-1171





联系人: 李蔡





(42)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周建辉





电话:961130





传真:(0769) 22119423





联系人:童怡腾





3、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具有“上证基金通”基金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申购业务。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2-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 58598839





传真:(010) 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王立华





联系电话:(010)88092188





传真:(010)88092150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吴冠雄 杨科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许康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许康玮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在运用TIPP投资组合保险策略进行风险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主动资产配置、精选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等多种积极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0~95%,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0~3%;债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9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0~20%;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等短期金融工具的资产比例不低于5%。





此外,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对权证或资产支持证券等投资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积极投资策略的运用是基金取得超额收益的主要来源,而严格风险预算和规范投资程序的执行是实现基金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的主要保证。





1、资产配置策略





(1)本基金将基于对宏观经济/政策、证券市场估值/趋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





定量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增长率、A股全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A股市场收益率、国债基准收益率、A股市场平均市盈率及其变化趋势、各市场成交量及其变化趋势等;定性分析重点关注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和证券市场政策,以及经济和行业景气周期等。





(2)本基金将运用TIPP策略(时间不变性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股票资产配置的风险进行监控。





TIPP策略的基本公式如下:











其中,E表示可投资于风险资产的上限;M表示风险乘数;A表示投资组合的资产净值;F表示安全底线;而A-F即表示可承受风险的安全垫。





TIPP策略是指,期初根据投资者对风险和回报的要求设定风险控制水平(λ),此后,安全底线(F)不随时间调整,而是随着投资组合价值(A)的变动而调整,在投资组合价值上涨时,F上涨,锁定部分收益,在投资组合价值下跌时,F不变,保证组合安全。





本基金在实际操作中,将主要通过M和λ参数的设定,计算股票投资比例上限的参考值,在此基础上调整积极资产配置决策,追求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在不同市场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回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价值投资理念为基础,通过严谨、深入的基本面分析,追求具有健康、可持续增长潜力的股票;同时结合估值水平分析和技术面分析,追求合理买入价格和最佳买卖时机,从而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高的回报。





基本面分析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销量及增长率、营业利润率(分解为产品结构以及价格变动趋势、营运杠杆、规模经济、成本控制等)、投资效率(决定增量投资带来的盈利增长)、管理(体现在新产品研发、营运流程、客户信息管理、销售网络、环保、社会形象、人才激励、品牌和质量等)、宏观经济和产品生命周期、进出口需求和下游市场、现有行业和公司的产能利用率以及新增产能利用率等。





对于重点关注的股票,我们将随时跟踪其估值水平,并与市场、同行业估值水平进行比较,结合市场成交量、换手率、分析师指数等技术指标,为基金寻找最佳的买入、卖出时机,以降低投资成本同时控制下行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为组合增加收益。





(1)久期调整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水平的预期,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





(2)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在久期确定的基础上,根据对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的预测,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如预测收益率曲线平行移动或变平时,将采取哑铃型策略;预测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取子弹型策略。





(3)债券类属配置策略





根据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分析,增持价值被相对低估的债券板块,减持价值被相对高估的债券板块,借以取得较高收益。其中,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基金将加强对企业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新品种的投资,主要通过信用风险、内含选择权的价值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还将积极参与风险低且可控的新股申购、债券回购等投资,以增加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富时600指数,债券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





基准收益率=新华富时600指数收益率×50%+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新华富时600指数涵盖市值最大的600只股票,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涵盖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企业债,市场代表性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未来,如基金变更投资比例范围,或市场中出现代表性更强、投资者认同度更高的指数,或原指数供应商变更或停止原指数的编制及发布,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或权重构成。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风险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项目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股票 2,091,812,803.60 85.53%





债券 156,835,693.20 6.41%





权证 - -





资产支持证券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合计 141,101,519.72 5.77%





其他资产 55,985,750.63 2.29%





合计 2,445,735,767.15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行业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76,395,535.65 3.27%





C 制造业 997,551,279.41 42.76%





C0 其中:食品、饮料 226,276,907.63 9.70%





C1 纺织、服装、皮毛 26,684,824.70 1.14%





C2 木材、家具 - -





C3 造纸、印刷 - -





C4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71,908,730.04 7.37%





C5 电子 24,883,054.86 1.07%





C6 金属、非金属 268,906,539.15 11.53%





C7 机械、设备、仪表 217,272,547.03 9.31%





C8 医药、生物制品 61,618,676.00 2.64%





C99 其他制造业 - -





D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74,409,476.00 3.19%





E 建筑业 26,925,458.20 1.15%





F 交通运输、仓储业 11,960,739.18 0.51%





G 信息技术业 94,629,305.86 4.06%





H 批发和零售贸易 168,994,326.80 7.24%





I 金融、保险业 398,151,025.51 17.07%





J 房地产业 104,883,638.94 4.50%





K 社会服务业 30,832,051.73 1.32%





L 传播与文化产业 34,944,881.62 1.50%





M 综合类 72,135,084.70 3.09%





合计 2,091,812,803.60 89.67%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00568 泸州老窖 6,781,573 171,845,059.82 7.37%





2 002024 苏宁电器 3,722,342 168,994,326.80 7.24%





3 600005 武钢股份 22,038,999 140,168,033.64 6.01%





4 600016 民生银行 12,000,032 122,400,326.40 5.25%





5 600000 浦发银行 5,000,069 106,551,470.39 4.57%





6 000549 S 湘火炬 8,893,600 79,153,040.00 3.39%





7 000002 万 科A 4,899,909 75,654,594.96 3.24%





8 000690 宝新能源 5,548,400 74,409,476.00 3.19%





9 000063 中兴通讯 1,800,000 70,380,000.00 3.02%





10 600036 招商银行 4,300,000 70,348,000.00 3.02%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  债 12,527,425.00 0.54%





2 金 融 债 139,523,000.00 5.98%





3 央行票据 - -





4 企 业 债 - -





5 可 转 债 4,785,268.20 0.21%





合 计 156,835,693.20 6.72%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6国开27 59,232,000.00 2.54%





2 06国开08 50,000,000.00 2.14%





3 04国开17 30,291,000.00 1.30%





4 02国债⒁ 11,522,325.00 0.49%





5 柳化转债 3,135,892.00 0.13%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3)报告期末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应收申购款 25,484,804.51





应收证券清算款 21,844,858.22





其他应收款 7,006,000.00





交易保证金 910,000.00





应收利息 740,087.90





合计 55,985,750.63





(4)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获得权证。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基金业绩





阶  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6年8月9日至 2006年12月31日 44.74% 1.02% 26.40% 0.62% 18.34% 0.40%





(二)基金份额收益分配情况表





登记日 分红率 现金形式发放 再投资形式发放 发放红利合计





第一次分红 2006-09-29 每10份基金份额1.60元 79,963,838.00 36,162.00 80,000,000.00





合计 每10份基金份额1.60元 79,963,838.00 36,162.00 80,000,000.00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标准、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托管人。





(4)本条第(一)款第1项中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并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用





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 1.2%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 0.8%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每笔500元





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用





(1)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8”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3个月以内 1.5%





满3个月不满1年 0.5%





满1年不满2年 0.2%





满2年以后 0





*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日2006年10月13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对于持有不满3个月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3个月以上赎回的,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3)对于投资者持有的代码为“519029”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内 0.5%





满1年不满2年 0.2%





满2年以后 0





*对于集中申购所得份额,持有期自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日2006年10月13日起计算。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所收取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4)赎回确认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3、申购份数的计算





对于办理集中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适用集中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期间利息





集中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验资结束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日常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适用申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数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适用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1、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信息;





2、对“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3、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的“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新增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场外代销机构信息;





4、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直销和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十一、基金的投资”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6、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7、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中有关服务提供信息;





8、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