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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货币(530002)

建信货币市场: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建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06年3月30日证监基金字[2006]56号文批准,自2006年4月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2006年4月20日基金募集工作顺利结束。2006年4月25日《建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基金合同》、《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6年5月8日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建信货币基金;基金代码:530002)。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4月1日《中国证券报》、2006年4月3日《证券时报》和2006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十六层








邮编:100034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邱涵





公司总机:010-66228888





公司传真:010-66228889





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





客户服务传真:010-66228001





网址:www.ccbfund.cn





(请参见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迁址公告")





(二)代销机构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信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联系人:秦莉





电话:010-65546655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ecitic.com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6.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权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童婕





电话:0755-82943296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 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人:何燕华





电话:0571-85783752





传真:0571-85783748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261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7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





网址:www.gf.com.cn





13.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5.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人:毕艇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6.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申购和赎回业务安排





(一)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申购和赎回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 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零。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每日将当日收益结转为基金份额,当日收益参与下一日基金收益分配,并按月结转到投资者基金账户,基金成立不满一个月不结转。基金管理人每月结转日期为每月的28日,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收益根据每日基金收益公告,以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收益。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 元,小数点后第3位采取去尾原则,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3、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4、本基金收益计算并分配时,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恰好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





5、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6、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四、基金收益公告





从2006年5月8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与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