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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治财富(350001)

天治财富增长:分红公告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截止2006年4月7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216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天治财富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6年4月7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本年度的第二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4月11日





2、红利分配日:2006年4月12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4月11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收益分配方式选择的,则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2、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4月1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4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4月1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由红利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2006年4月11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006年4月11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4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查询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nature.com.cn





2、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4064800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