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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双息(373010)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888,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021)38794999转1508;(010)65172266转5003





公司网站:www.51fund.com





重要提示@1、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50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4、本基金自2006年4月10日起至2006年4月28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摩根理财中心、北京分公司同时发售。





5、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所有投资者。@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7、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8、上门咨询和上门接单服务:对于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在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认购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公司将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对于不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我们也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9、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51fund.com)、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11、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同时进行基金销售,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12、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794888,400 889 4888咨询有关购买事宜。@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人: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3010 )。@2、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3、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4、基金单位面值@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5、投资目标@








重点投资高股息、高债息品种,获得稳定的股息与债息收入,同时把握资本利得机会以争取完全收益,力求为投资者创造绝对回报。





6、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20%-75%,债券为20%-75%,权证的投资比例为基金净资产的0-3%,并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重点投资对象为高股息、高债息品种,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考虑到国内股市发展现状,缺乏有效避险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将保留在极端市场情况中债券投资最高比例为95%,股票投资最低比例为0%的权利。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7、发售对象





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8、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4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n。@(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8个城市33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证券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上海证券网址:www.962518.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申银万国证券网址: www.sw2000.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招商证券网址:www.newone.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4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投资者可以拨打银河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银河证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中信建投证券网


www.csc10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8个城市23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客户咨询电话:(021-68419974)或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9个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合肥。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海通证券网址:www.htsec.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63个城市13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成都、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南海、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投资者可以拨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广发证券:http://www.gf.com.cn





(13)其他代销机构: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9、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理财中心电话: (021)38794888,400 889 4888@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3@传真:(010)65179122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 889 4888





对于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在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认购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本公司将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对于不在上海和北京的投资者,如果认购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我们也提供上门咨询和接单服务。





10、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06年4月10日起至2006年4月28日止。如遇突发事件,发售时间可适当调整。





本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后,本基金可以宣布成立;发售时间内,本基金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1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区间


























费率








50万元以下





























1.2%








5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1.0%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





(3)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利息,在基金成立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上述计算结果(包括基金份额的份数)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其认购费率为1.2%,假设在募集期间确认的资金利息为3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0×1.2%=12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20=9880





认购份额=(9880+3)/1=9883@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募集期间利息后,可得到9883份基金份额。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2、本公司销售网点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详情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3、投资者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每次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详情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4、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网点开立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3010”。





(三)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1)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账户业务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本人亲自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2)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委托代办书、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委托代办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填妥的经本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表。@(3)认购资金的划拨@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044654-8180-123821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系统内联行号:40379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3、注意事项@(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等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一)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和北京分公司@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9:30-17:00@2、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5)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本公司或账户代理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填妥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的申请,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资金结算凭证或复印件;





(3)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销售机构需要留存的材料为: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资金结算凭证复印件,填妥的加盖预留印鉴章的申请表。





4、认购资金的划拨@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划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号:310015504000500028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52352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5290036005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100119072901331313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开户行交换号:001021907





联行号:20304018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102290019077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044654-8180-12382108025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系统内联行号:40379





账户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号:6089238500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联行号:096819





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联行号:308290003020





@5、注意事项@(1)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投资者已划付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确认结果。@(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1日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摩根理财中心或北京分公司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在建设银行网点办理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息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73010”。





五、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认购资金(包括认购费)产生的资金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为准。@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发售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1、本基金发售期截止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将把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发售费用@





若本基金发售失败,发售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规列支;若本基金发售成功,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各种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法定代表人:周有道





总经理:王鸿嫔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实缴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日期:2004年0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银行网址:www.ccb.cn@





(三)销售机构@1、直销机构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楼(200120)





理财中心电话:(021)38794999转1508@传真:(021)68881190@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503B室(100005)





电话:(010)65172266转5003@传真:(010)65179122@公司网址:www.51fund.com





2、代销机构@(1)中国建设银行@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转213





传真:(021) 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87006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刘永





客户服务电话800-6200-071





网址:www.962518.com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962505、021-54033888





传真:021- 540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26951111(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7)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 65182261





传真:(010) 65183880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125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兴业证券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公司网站:http://www.gf.com.cn





(四)注册登记机构: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021-6881 8100@传真:021-6881 6811





经办律师:秦悦民、傅佚





(六)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薛竞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 陈玲







































































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