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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货币(020007)

国泰货币市场: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5年第一号)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5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截止日:2005年12月31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05年4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66号文批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必须自担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98年3月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上海爱建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上海仪电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 信息披露负责人:丁昌海 联系电话:(021)23060282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14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董事长。   李春平,董事、总经理,硕士、EMBA,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延平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1999年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9年10月起任国泰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   袁平,董事,硕士。1989年起先后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资财务有限公司、万宝集团、上海波尔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富景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2002年1月起至今担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 何伟,董事,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年至1999年担任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总裁办主任、资产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总部总经理、北京、上海、黑龙江营业部总经理、投资二部经理等职。1999年起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企业融资总部总监、收购兼并总部总经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等职。2005年至今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周志平,董事,本科。曾任铁道兵十一师技术员,武警江西总队后勤部助理员、处长,北京武警总队后勤部处长,科瑞集团投行部总经理,现任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业务部负责人。   张和之,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半导体器件二厂财务科会计主管、审计科干部,水利电力部机关财务处主任科员,能源部机关财务处副处长,电力部机关事务局经营财务处处长,国电中兴实业发展总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芝,董事,本科。1994年起在上海商业网点股份公司从事投资计划和资产管理工作,1998年历任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部副经理、资产信托总部总经理。 龚浩成,独立董事,硕士。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1979起历任上海财经学院副教授、教授、副院长,1984年起历任人行上海分行副行长、行长,上海外管局副局长、局长,1992年起任上证所常务理事,1995年起任上海证券期货学院院长。   曹尔阶,独立董事,本科。长期从事金融证券研究和管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高级顾问,中国财科所教授,清华大学、中央财大、中国金融学院兼职教授,曾任中国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 吴鹏,独立董事,博士。著名律师,执业范围包括金融证券,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曾在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从事与中国相关法律工作,日本西南大学讲授中国法律。 董辅礽,独立董事,博士(因病去世,待补选)。   2、监事会: 黄明达,监事,博士。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讲师,深圳龙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李芝樑,监事,硕士。曾任中建一局集团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宣传部干事,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副经理,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债券基金部经理。   黄永明,监事,硕士,11年证券从业经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监,1995年起任国泰证券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部、监察部、行政管理部负责人。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陈坚,副总经理,MBA,证券从业年限12年。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研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1998年起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甦,副总经理,金融学博士后,8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在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投资研究中心任研究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组合管理处副处长。2003年3月起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历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职务。 丁昌海,督察长,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1994年起历任国泰证券公司证券发行部项目经理、副经理,证券投资二部和基金管理部经理,1998年起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研究开发部总监,稽核监察部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现任公司督察长、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 4、基金经理及助理 林勇,MBA,9年证券投资从业经历。曾任职招商银行总行资金交易中心人民币投资主管、首席交易员,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理。2005年5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公司。 陈强先生,8年证券从业年限。2004年1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助理。加入公司前曾就职于大连市商业银行资金营运部从事债券投资业务;汉唐证券债券业务总部投资部经理。拟任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注册资本:1338.65亿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中国农业银行是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是我国营业网点最多、机构覆盖面最广的金融机构。同时,中国农业银行开通了全国专用数据通讯网,拥有先进的银行清算系统和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已实现先进的电子联行、资金汇划的实时清算和汇划、对账、清算三位一体,能保证客户资金在同城或异地的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 (二)主要人员情况 1998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内设运行处、核算管理处、市场开发处、客户服务处、综合管理处、监督处和境外资产托管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清算、核算、交易监督快捷处理系统,现有员工50名。 杨明生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49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农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农行工业信贷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农行天津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农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农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农行党委书记、行长。 杨琨先生: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46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劳动工资处处长,农行人事教育部副主任,农行市场开发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助理兼农行安徽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张军洲先生:基金托管部总经理。42岁,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农行总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基金托管部总经理。 刘树军先生: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45岁,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记者。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现任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王勇先生: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50岁,大学,高级经济师,曾任财政部国债金融司处长、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总经理。现任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如下:基金裕阳、基金裕隆、基金汉盛、基金景阳、基金景博、基金景福、基金兴业、基金天华、基金同德、基金景业、基金鸿阳、基金丰和、基金久嘉、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开放式基金、宝盈鸿利收益开放式基金、大成价值增长开放式基金、大成债券开放式基金、银河稳健开放式基金、银河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中信债券开放式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开放式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基金、天同保本增值开放式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开放式基金、鹏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分红增利开放式基金、国泰货币市场基金、新世纪优选分红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湘财荷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基金规模达547.25亿份基金份额。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传真:(021)23060366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3134688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贵宾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电话:(010)68498552、(010)68498575 传真:(010)68498182 联系人:隋素梅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国泰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电子交易热线:021-23060367 联系人:严仁明 2、代销机构 (1) 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联系人:李芳菲 (2) 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 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4)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网址: www.csc108.com (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7)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0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何燕华 (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胡洁静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783195829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李亚薇 网址:www.cmbchina.com (1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电话:021-685622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 云  (11)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 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591)7541476        传真:(0591)7612514    联系人: 缪白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蒋元真 电话:021-65076608-406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成竹娟 吕劲新 客户服务电话:8002200071 (15)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管荣生 电话:0791-6289771 传真:0791-6289395 联系人:万齐志 (1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建设路2号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2267799*63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师敬泽 (1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27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邓耀 (18)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13层1307房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电话:0371-7639999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南塔14-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23685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二)注册登记机构 注册登记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3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700号港泰广场22-23楼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传真:(021)23060366 联系人:孙艳丽、陆未定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  (021)33134688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 建外SOHO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联系人:靳庆军、宋萍萍   经办律师:靳庆军、宋萍萍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邮编:200120)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薛竞 四、基金名称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保证本金安全和资产流动性最大化的前提下,追求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货币市场工具,主要包括以下: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八、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现金管理工具,主要结合短期利率变动,合理安排债券组合期限和类属比例,在保证本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获得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根据对宏观经济指标长期趋势的判断、市场预期相对于趋势偏离的程度和各类金融工具的流动性特征,决定组合中债券与其他资产的比例分布。考虑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类属资产的到期收益率、税收、相对收益差额及不同类属资产的流动性指标等因素决定债券组合的类属配置。通过期限配置和收益率曲线配置来建立债券组合。 九、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 (1-利息税率)*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十、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6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05年12月31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资产组合 金 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债券投资 681,352,537.81 86.05% 买入返售证券 - - 银行存款和清算备付金 94,239,132.63 11.90% 其他资产 16,180,704.02 2.05% 合  计 791,772,374.46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 项 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469,900,000.00 3.9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入的资金 -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入的资金 -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应取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的合计数,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应取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 目 天 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68.2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74.78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106.12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11.94% - 2 30天(含)—6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0.1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10.19% - 4 90天(含)—180天 11.31% - 5 180天(含)—397天(含) 64.84% - 合 计 98.28% - 4、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金融债券 365,823,037.09 46.3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65,823,037.09 46.36% 3 央行票据   69,472,663.32 8.80% 4 企业债券  246,056,837.40 31.18% 5 其他 - - 合 计 681,352,537.81 86.34%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息债券 80,373,223.26 10.19% 注: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成本(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自有投资 买断式回购 1 05农发07 2,550,000.00 - 255,376,771.16 32.36% 2 05央行票据68 700,000.00 - 69,472,663.32 8.80% 3 05农发06 600,000.00 - 60,181,621.87 7.63% 4 05中化CP01 500,000.00 - 49,254,579.51 6.24% 5 05北大荒CP01 300,000.00 - 29,642,319.14 3.76% 6 05招商局CP01 300,000.00 - 29,563,701.15 3.75% 7 05哈药CP01 300,000.00 - 29,323,588.56 3.72% 8 04国开20 200,000.00 - 20,191,601.39 2.56% 9 05农发05 200,000.00 - 19,997,019.47 2.53% 10 05东航CP02 200,000.00 - 19,814,317.21 2.51% 注: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28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5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3%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21% 项 目 发生日期 偏离度 披露报刊 披露日期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5%(含)以上 2005年10月14日 0.57%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005年10月17日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2)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声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出现持有的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过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严格按照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进行,没有需要特别说明和补充的部分。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收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序号 其他资产 金额(元) 1 交易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2,600,138.02 4 应收申购款 13,416,600.00 5 其他应收款 163,966.00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合 计 16,180,704.02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5年12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段 基金净值收益率① 基金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1)-(3) (2)-(4) 2005年6月21日至2005年6月30日 0.0286% 0.0024% 0.0493% 0 -0.0207% 0.0024% 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0.9332% 0.0044% 0.9074% 0 0.0258% 0.004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0.9621% 0.0043% 0.9567% 0 0.0054% 0.0043%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投资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办法按中国证监会的具体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执行;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的费率、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费率:年费率0.33% (2)计提标准: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3)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1)费率:年费率0.10% (2)计提标准: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1)费率:年费率0.25% (2)计提标准: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计提方式与支付方式: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其他费用 本节第(一)条第3、4、5、6、8款约定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按照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基金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可磋商酌情调整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费率。调高该费率的,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调低费率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调整后新费率实施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等媒体刊登公告。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列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05年5月1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日期。 2、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 3、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人员情况及相关业务经营情况。 4、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增加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信息。 5、更新了“第六节、基金的募集”中有关本基金募集的情况说明。 6、更新了“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中关于基金募集成立的条件,增加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时间。 7、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更新了“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增加和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多种服务内容和方式。 9、增加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本招募说明书公布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