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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策略(240005)

华宝策略增长: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04年3月31日到2004年4月30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1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8层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裴长江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亿元





电话:021-50499588





联系人:林志宗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67%的股份,外方股东法国兴业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3%的股份。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Christian D'ALLEST先生,董事,法学硕士。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国际部业务经理、国际融资司经理、资本市场司负责人、资产管理司负责人。现任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部主任。





王晓薇女士,董事,本科。曾任宝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业务经理、宝钢美洲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袁志刚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法国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E.H.E.S.S.)经济学博士毕业,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Christian CLERC-BATUT先生,独立董事,商学本科。曾任S.N.S.阿尔及利亚子公司总会计师、欧尚集团存货部总监、芝加哥子公司总经理、审计部总审计师。现任欧尚集团中国及泰国区总经理。





谢荣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





吴志攀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现任北京大学副校长。





裴长江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文学士,法学士。曾任法国期货市场委员会审计员,法国兴业银行法律顾问,法国兴业银行资本市场及资产管理部副经理,BAREP资产管理公司(法国兴业银行集团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法国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Albert Reculeau先生,监事、监事会召集人,BP Bank银行专业学位。曾任法兴资产亚太区首席执行官;现任IBK-SG Asset Management(法兴资产韩国)首席执行官。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詹靖女士,监事,女,金融学硕士,曾在TCL销售公司人力资源部、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管理部、基金筹备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现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





2、本基金基金经理





童国林先生,经济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10年。曾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研究、投资、交易等工作。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公司总经理。





陆云飞 (Denis


LEFRANC)先生,公司副总经理。





余荣权先生,投资总监。





栾杰先生,投资部总经理,宝康消费品基金基金经理。





童国林先生,多策略增长基金基金经理。





魏东先生,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基金经理。





王旭巍先生,宝康债券基金基金经理、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托管人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日期:2004年9月1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742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原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2004年9月,原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中国建设银行的总资产达人民币42,241亿元,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3,744亿元,存款总额达人民币37,813亿元。根据《银行家》杂志按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总资产进行的排名,中国建设银行在全球银行中列第35位。中国建设银行于2005年获《银行家》杂志评选为我国"年度最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的多个产品与服务上在国内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包括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中国建设银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命脉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拥有广泛的网络,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拥有约14,250家分支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基金托管部,基金托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和监督稽核处7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50余人。





2、主要人员情况





罗中涛,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暂时主持日常工作,曾就职于国家统计局、建设银行总行评估、信贷、委托代理等业务部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统计、评估、信贷及委托代理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李春信,基金托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计划部、筹资部、国际业务部并担任领导工作,对计划、个人银行及国际业务具有丰富的领导经验。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兴华、兴和、泰和、金鑫、金盛、金鼎、汉博、通宝、通乾、鸿飞、银丰共1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华夏成长、融通新蓝筹、博时价值增长、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包括宝康消费品、宝康债券、宝康灵活配置3只子基金)、博时裕富、长城久恒、银华保本增值、华夏现金增利、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国泰金马稳健回报、银华-道琼斯88精选、上投摩根中国优势、东方龙、博时主题行业、华富竞争力优选、华宝兴业现金宝、上投摩根货币、华夏红利共20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财产规模达619.92亿份。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上)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 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银行网址:www.ccb.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秦晓





营业期限:持续经营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孙洁





电话:0755-8319591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公司网站:www.lhzq.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6、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服务热线:027-65799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服务热线: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1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0294





服务热线:021-962505





联系人:孙洪喜





公司网址:www.sw2000.com.cn或www.sywg.com.cn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址:www.ecitic.com/citicfunds





(14)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634400





传真:(0551)2626941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15)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公司网站:www.dwzq.com.cn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 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021-6882368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855号世界广场24楼





负责人:颜学海





联系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联系人:冯加庆





经办律师:颜学海、冯加庆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吴港平





电话:(021) 61238888





传真:(021) 61238800





联系人: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肖峰、陈玲





五、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通过各风格板块间资产配置以及各板块内精选个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回报。





(二)投资范围和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对象按流通市值和市净率分为四大股票风格板块:大盘价值、大盘成长、中小盘价值、中小盘成长。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符合各风格板块精选个股标准的股票。





(三)投资理念





风格转换及个股精选策略能够有效控制风险,创造超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看好中国经济的发展前景和证券市场存在的投资机会,注重资产在各风格板块间的配置,同时在各风格板块内部精选个股。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95%;债券为0%-45%,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比例在5%以上。





1、股票投资策略





(1)风格板块轮动策略





根据数量化辅助模型和公司内部研究支持以及基金经理自身判断,决定股票资产在各风格板块间的配置。当某一风格板块相对大市的超额收益率出现上升或者下降趋势并到达预设的临界点时,我们增加或者减少该板块的权重。





(2)


风格板块的股票精选策略





针对各风格板块,有不同的板块内精选个股标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主要考察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竞争优势及行业特点等因素。





1)大盘价值板块:采用股息率、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五个指标。股息率较高的股票得分较高,市盈率、市净率、市销率、市现率较低的股票得分也较高。





2)大盘成长板块:我们侧重于选取具有难以超越的竞争优势的个股。主要考虑公司是否具有优越的管理团队,具有长期发展策略;具有垄断优势;公司所处行业基本面已经好转,且已有融资计划的上市公司;所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占据绝对多数的市场份额;高收益增长率,高利润率;专利产品多,低成本的生产和/或分销能力。





3)中小盘价值:我们侧重选取内在价值被市场低估的个股。具体的评价指标是股票被低于其清算价值或其有形帐面价值出售;相对于其获益潜力或者重置成本来说,股票价格偏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股票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估值;公司具有至少10-20%的增长率,财务状况良好,市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4)中小盘成长:我们倾向于选择业绩可能大幅增长、股本扩张能力强的上市公司的个股。主要考虑过往盈利持续增长或盈利增长潜力巨大;获取具有吸引力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能力;低于基金经理对未来三年预期盈利增长率的P/E指标;不断扩大的市场份额;良好的资产负债情况;股东及管理团队实力雄厚;较强的新产品开发能力。





2、债券投资策略





(1)本基金定位为股票型基金;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下限为零;





(2)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回避特定时期股票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同时能够获取债券投资的收益;





(3)本基金投资债券将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





(五)业绩比较基准





80%×复合指数+20%×上证国债指数。其中,





复合指数= 上证 180 流通市值


╳ 上证180指数+


深证100流通市值


╳ 深证100指数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





成分指数总流通市值=上证180流通市值+深证100流通市值





(六) 投资程序





1、公司研究部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策、投资策略、行业和上市公司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2、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指导下,基金经理小组综合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货币环境、证券市场发展趋势等要素的分析判断,按照基金的合同规定,提出下一阶段本基金类属资产配置比例。





3、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小组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





4、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的决议,参考本公司研究部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选择具体的投资目标,构建投资组合。





5、设置独立的中央交易室,基金经理将投资指令下达给中央交易室,交易主管在复核投资指令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将指令分发给交易员执行。保证决策和执行权利的分离。





6、内部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内控审计风险管理部对基金投资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出具风险报告。





7、基金经理小组将跟踪证券市场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变化,结合基金申购和赎回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化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七)基金的禁止行为





1、投资于其他基金;





2、以基金的名义使用不属于基金名下的资金买卖证券;





3、动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证券买卖;





4、将基金财产用于抵押、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5、从事证券信用交易;





6、以基金财产进行房地产投资;





7、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将基金财产投资于与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9、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行为来操纵和扰乱市场价格;





10、进行高位接盘、利益输送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1、通过股票投资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12、因基金投资股票而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与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其他持有5%以上投票权的股东恶意串通,致使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侵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





13、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行为。





(八)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





1、基金持有的股票、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十)基金的融资





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 年9月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基金资产组合





截至2005 年9 月30 日,本基金资产组合列表及图示如下:





类别 合计(元) 占基金总资产比例





股票投资 2,503,258,039.96 77.12%





债券投资 653,058,586.45 20.12%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 80,433,495.84 2.48%





其它资产 9,200,237.18 0.28%





合计 3,245,950,359.43 100.00%





2.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分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农、林、牧、渔业 15,894,363.36 0.49%





2 采掘业 305,523,503.40 9.43%





3 制造业 1,026,558,359.43 31.70%





其中:食品、饮料 188,649,289.74 5.83%














纺织、服装、皮毛 59,021,074.08 1.82%














木材、家具 11,922,602.00 0.37%














造纸、印刷 58,201,888.51 1.80%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154,840,499.08 4.78%














电子 15,449,792.02 0.48%














金属、非金属 236,523,114.88 7.30%














机械、设备、仪表 127,377,135.60 3.93%














医药、生物制品 170,278,581.12 5.26%














其他制造业 4,294,382.40 0.13%





4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11,525,337.56 6.53%





5 建筑业





6 交通运输、仓储业 451,584,893.39 13.95%





7 信息技术业 103,998,765.81 3.21%





8 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51,699,805.99 1.60%





9 金融、保险业 164,152,234.15 5.07%





10 房地产业 105,759,455.52 3.27%





11 社会服务业 63,716,533.36 1.97%





12 传播与文化产业





13 综合类 2,844,787.99 0.09%





14 合计 2,503,258,039.96 77.30%





3. 基金投资前10 名股票明细





序号 代码 名称 股票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例





1 600519 贵州茅台 2,319,371 114,716,089.66 3.5426%





2 600028 中国石化 26,355,544 108,848,396.72 3.3614%





3 600036 招商银行 16,442,277 103,421,922.33 3.1938%





4 600033 福建高速 11,705,029 98,088,143.02 3.0291%





5 600900 长江电力 13,076,414 97,288,520.16 3.0044%





6 600383 金地集团 17,073,586 86,563,081.02 2.6732%





7 000651 格力电器 8,446,639 85,142,121.12 2.6293%





8 600018 上港集箱 6,624,673 79,959,803.11 2.4692%





9 600009 上海机场 4,321,202 67,756,447.36 2.0924%





10 600196 复星医药 13,893,316 67,660,448.92 2.0894%





4. 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种类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301,236,005.40 9.3025%





2 金融债券 100,690,000.00 3.1094%





3 企业债券 127,452,000.00 3.9359%





4 可转换债券 123,680,581.05 3.8194%





合计 653,058,586.45 20.1672%





5. 基金债券投资前5 名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5招商局CP01 127,452,000.00 3.9359%





2 03国开(05) 100,690,000.00 3.1094%





3 04国债⑸ 61,203,827.00 1.8900%





4 05国债⑵ 58,098,271.20 1.7941%





5 04国债⑾ 53,261,340.00 1.6448%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管理人没有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10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报告期内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无证券投资决策程序需特别说明。





(2) 本基金股票投资对象为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符合基金投资策略规定的各风格板块选股标准的股票,没有特定的备选股票库。





(3)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其他资产包括:交易保证金1,315,036.50元、应收利息7,586,933.80元、应收申购款85,836.44元、待摊费用212,430.44元。





(4) 本基金持有的在转股期内的可转换债券明细如下:





序号 可转债代码 可转债名称 期末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125959 首钢转债 29,444,512.50 0.9093%





2 110036 招行转债 28,897,907.40 0.8924%





3 125822 海化转债 26,111,792.77 0.8064%





4 100726 华电转债 18,483,209.50 0.5708%





5 125488 晨鸣转债 14,422,980.88 0.4454%





6 110317 营港转债 5,873,280.00 0.1814%





7 100196 复星转债 446,898.00 0.0138%





八、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3个月 4.93% 0.93% 4.94% 0.98% -0.01% -0.05%





过去半年 -2.52% 1.26% -0.40% 1.21% -2.12% 0.05%





过去一年 -6.56% 1.08% -11.15% 1.12% 4.59% -0.04%





成立日至今 -6.57% 1.01% -15.65% 1.13% 9.08% -0.12%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比较基准收益率走势对比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起的6 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4 年11月11日,本基金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基金投资人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代销机构,目前的代销机构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代理人,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条件成熟时,投资人可通过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者指定的基金销售代理人以电话或互联网等形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约定。





申购赎回的时间根据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4年6月18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2004年8月10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十、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本基金的持有人均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和办理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





(二)基金转换受理场所





基金转换受理场所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场所相同。





(三)基金转换受理时间





本基金于2005年4月8日开始办理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入本基金的转换业务,于2005年8月8日开始办理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转入本基金和本基金转入华宝兴业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一致。





(四)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率为0.4%,25%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五)基金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公式为:





A=[B×C×(1-D)]÷E





其中,





A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换费率;





E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余额对应的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但应最迟在新的公式适用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六)不同基金之间的转换不影响投资者的持有基金时间的计算。





(七)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人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持有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八)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宝康系列基金、多策略增长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从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出,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九)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转换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成功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1)不可抗力;





(2)货币市场工具主要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换;





(4)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2、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3、发生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拒绝或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暂停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暂停期结束,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和转份额的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 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情况。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基金转换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日公告最新的基金收益的情况。





关于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定,以转换公告为准。





十一、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简称"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简称"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1.5%)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0.25%)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章第(一)节第1条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根据基金合同,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基金的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500万(含)以上 1000元





大于等于200万,小于500万 申购金额的0.5%





大于等于100万,小于200万 申购金额的1.0%





大于等于50万,小于100万 申购金额的1.2%





50万以下 申购金额的1.5%





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的赎回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费率





730天以下 0.5%





730天以上(含) 0.3%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归基金资产,其余部分归注册登记机构。





3、基金管理人可自行降低申购、赎回费率;提高费率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4、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与宝康消费品基金、宝康灵活配置基金、宝康债券基金之间转换:转换费率为0.4%,25%转换费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本基金:投资人持有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90个自然日以上(含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的80%。持有时间少于90个自然日的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率为转出的基金金额申购转入基金所对应的申购费率。





本基金转换成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转换费率为0.4%,其中转换费的25%计入转出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注册登记等费用。





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的稽查与处罚。





(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临时公告如下:2005年7月18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第二季度报告》、2005年8月5日刊登了《关于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2005年8月22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2005年8月29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2005年9月6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投资方案》、2005年10月24日刊登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三、《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作如下更新:





1、"二、释义"部分对基金合同生效日进行了更新。





2、"四、基金托管人"(一) 1、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更新至2005年6月30日;2、主要人员情况做了更新;3、托管基金情况更新至2005年6月30日。





3、"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增加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4、"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二)增加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网点。





5、 增加了"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章节,明确了本基金转换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成本基金的开始时间、转换费率和转换公式,增加了基金转换受理场所、转换程序、注册登记等内容。





6、"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了截至2005年9月30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7、"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增加了截至2005年9月30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8、"十五、基金的费用与和税收"部分(二)4增加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入本基金和本基金转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转换费率。





9、"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基金报告期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