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股票:关于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5年11月1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工银瑞信核心价值;基金代码:48100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注册登记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05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 、7 月 25 日《证券时报》和 7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办理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一)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9888
传真:(010)85159100
联系人:郝炜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全国)
网站: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全国)
网站:www.bank-of-china.com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 1030 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 135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 68 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0—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 ;(0755)26951111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99 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974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本基金赎回业务安排
(一)赎回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在赎回时需同时全部赎回。
(三)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中 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本基金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持有期<1年 0.5%
1年≤持有期<2年 0.25%
持有期M≥2年 全免
注:1 年指365 天
(四)赎回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赎回数额限制和赎回费率,并应在调整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本公司将于近日开展“联络有奖”活动,凡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网站、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联系客户服务中心,均有机会获得超值大奖。另外,我公司还将陆续推出短信息服务、积分兑奖、“基金经理”在线等各种服务,请投资者留意。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517988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