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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优选(519001)

银华优选股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公告





根据《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定于2005年10月17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 基金的 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销售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包括西南证券飞虎网)、第一创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和证券经纪有限公 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海证券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日常开户及申 购业务。





2、直销机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总公司和设在北京和上海的 分公司以及电子交易平台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邮编:518034





联系人:刘燕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2办公楼10层2-8室





电话:010-58163069





传真:010-58163027





邮编:100738





联系人:贾杰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5层511室





电话:021-50588801





传真:021-50588055





邮编:200122





联系人:曹伟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及申购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 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yhfund.com.cn





3、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场内申购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办理时间和相关 事项将另行公告。





4、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5、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日常申购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开放日具 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交易日15:00以 后接受的交易申请均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四、日常申购要求





1、场外交易时,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2、投资者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五、申购费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具体如 下表所示: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1.2% 1000万元(含)以上 1500元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注册 与过户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 com.cn)了解基金申购事宜。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单。





3、本公告仅对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银 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 机构查阅《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七、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