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货币: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债券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债券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关于基金管理公司
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9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本公司固有资金申购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
实货币市场基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5年10月19日通过嘉实债券基金代销机构申购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1000万元,申购费1000元;通过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代销机构申购嘉实货币市场基金2000万元,
申购费为零。
嘉实债券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3年5月6日《关于同意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03] 67号)核准公开发售,根据当时生效的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该系列基金于2003年7月9日成立。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经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3月3日《关于同意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
复》(证监基金字 [2005]29号)的批准进行公开募集,该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18日起正式
生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司章程和有关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年10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