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货币:关于“十一”长假前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十一”长假前暂停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0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
2004]53号)和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0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9日将休市5天(双休日
除外),2005年10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
为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05年9月29日、30日暂停本基金的申
购和转入业务。本基金赎回业务、转出业务、账户信息变更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自
2005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所有销售网点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转入业务,届时将不
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国庆长假带来的不便。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本次暂停申购、转入业务事项: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网址:www.harve
stasset.com。
2.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
京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
大证券、广东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
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夏证券、金信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西北证券、
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江
南证券、联合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金
元证券等。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