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行业:关于调整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
关于调整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约定:“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经与托管银行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备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的调整
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四、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的原约定为:“根据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将维持不低于基金净值20%的国债投资比例。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30-8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调整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调整
删除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六、投资组合”的原约定“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