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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货币A(090005)

大成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


发售日期: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重要提示 1.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2005】78号文核准。 2.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下称“本基金”或“大成货币市场基金”)是契约型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4. 本基金将自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


光大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销售。 5. 本基金募集最低限为2亿元,但不设置目标募集规模。 6. 本基金同时面向境内合格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销售。 7. 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即本基金之基金注册登记人)的基金账户,投资者


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


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 投资者在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为其结算账户(下称“资金交收


账户”),用于该投资者的基金赎回、分红和退款等资金结算。该账户的户名应与


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9. 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针对不同


级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销售服务费并单独公布基


金日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A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份额


在1000万份以下的持有人,B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份额在1000万


份以上(含1000万)的持有人。 10.投资者在募集期间可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11.销售网点对投资者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确认该申请成功,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


到投资者的申请和资金,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登记为准。投资者


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日起到各基金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将在基


金合同生效之后按投资者的预留地址将《认购交易确认书》邮寄给投资者。 12.本公告仅对大成货币市场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大成


货币市场基金的其他信息,请详细阅读2005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大


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正文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www. dcfund.com.cn)和中国光大银行网站(www. cebbank.com)。投资者亦可通


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直销申请表格及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关于中国光大银行等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销售网点、联系方式以及开


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查阅各代销机构在各销售城市以各种方式刊登的公告。 15.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9588-


#或投资理财中心直销热线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6.本公司可根据募集期间的具体情况对募集事宜做适当调整。






































一、本基金募集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代码





A级基金份额











090005





B级基金份额











091005 3. 基金类型





货币市场基金 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5.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6. 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 7. 募集对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8.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2亿份 9. 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直销机构: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 心。





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在以下35个城市的近400家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业务:





北京、哈尔滨、大庆、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重庆、长春、广州、汕头、珠 海、昆明、武汉、烟台、海口、三亚、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 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台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95595或登 陆光大银行网站www.cebbank.com。





(2)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以下辖属的37个分行的指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代理销售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河北、山东、宁夏、福建、黑龙江、安徽、新疆、江苏、江 西、湖北、湖南、河南、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广西、西藏、宁波、大连、广 东、四川、云南、青岛、厦门、新疆兵团、贵州、陕西、甘肃、天津、重庆、吉林、 青海、海南。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99, 或拨打各分行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3)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以下111个城市的2000多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津、 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 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 山、珠海、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 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 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 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淄博、 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 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 靖江、景德镇、安庆。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分 行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3个城市、416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 务:





深圳、上海、北京、武汉、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苏州、 常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 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或拨打当地 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5)中信实业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在以下20个城市、385个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深圳、大连、南京、苏州、青岛、杭州、广州、成都、郑州、重庆、福州、 沈阳、武汉、天津、长沙、昆明、石家庄、西安、济南。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或拨打各城 市咨询电话咨询本基金的认购事宜。





(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主要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 购业务:





深圳、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 哈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0个城市46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等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上海、深圳、福州、佛山、 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 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1-6881677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 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 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 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 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东莞。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 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武汉、昆明、佛山(含顺德、南海、三水)、茂 名、梅州、韶关、肇庆、新兴、河源、潮州、汕头、汕尾、揭阳、中山、阳江、清远、 东莞。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0) 9621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 109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 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 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 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2505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9个主要城市的91家营业部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 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 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 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合肥。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62503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 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 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 161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注册开放式基金账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 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 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 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 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 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 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 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 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0个省、市的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 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 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 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 万州、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 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 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08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3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天津、大连、沈阳、哈尔滨、北京、重庆、杭州、海口、三亚、成都、武 汉、郑州、深圳、广州、南京。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中银国际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 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珠海、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 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长沙、杭州、萧山、义乌。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800-810-8868。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业务:


深圳、上海、北京、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 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 话:95511或0755-82440136。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63个城市的13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本 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 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 州、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 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 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 东营等。





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1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世纪证券在以下14个主要城市的20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新余、成都、岳阳、天津、哈尔滨、长 沙、南京、昆明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55-83199511或拨打各城市营 业网点咨询电话。





(2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 业务:





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 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 0351-8686868。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 务:


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顺德、广州、 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21-6841912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 业务:





北京、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 昌、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 027-65799883。 10.募集期限募集时间





本基金的募集期自本基金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时间为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包括周六、日),同 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 迟发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 以适当调整。 11.募集目标





本基金募集最低限为2亿元,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2.基金认购方式





本基金采取书面委托、金额认购的方式。 13.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如基金净认购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总份额达到2亿份以上 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低于200人,则基金管理人可依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停止发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资并办理向中国证监会 的备案手续。如果在募集期满未达到上述条件,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中国光大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同时面向个人和机构投


资者销售本基金。 2. 认购受理:在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销售网点按规定的时间


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3. 资金缴纳:投资者须在募集期内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后,方可进行


基金认购。 4. 份额确认:销售网点对投资者认购申请的受理,表示该网点确实收到投资者的申请


和足额认购资金,该网点会将基金认购申请表其中一联作为受理确认凭证交给投资


者。认购份额的确认由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完成,待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到


提出申请的销售网点打印交易确认单。本公司也会按照投资者预留的地址寄送《认


购交易确认书》。 5. 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当面委托和传真委托的方式


进行认购。 6. 认购限额:投资人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500元。 7、本基金分设两级基金份额: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设置不同


基金代码,针对不同级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同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A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份额


在1000万份以下的持有人,B级基金份额针对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份额在1000万


份以上(含1000万)的持有人。





若A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A级基金份额超过1000万份时,本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A级基金份额升级为B级基金份额。





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为1000万份。若B级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帐户保留的B级基金份额低于10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 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帐户持有的B级基金份额转为A级基金份额。












































三、认购费用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销售代理人收取,用来支付销售代理费、材料制作费、 营销宣传费等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开支。





认购费用和认购份数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为0。
































四、直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 投资者应按《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 投资者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缴款。 3. 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


收账户,以便进行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资金交收


账户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的名称一致。 4. 营业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5月31日,9:00-17:00(周六、日照常受理本


基金认购业务) 5. 请有意在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


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www. dcfund.com)上下载有关表


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6. 直销网点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以到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








由此引起的客户资料寄送等错误的责任,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2)选择在直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应同时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交易账户








卡由直销网点当时交给投资者,以便其进行认购。 (3)个人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印鉴章请预留;


如有代理人,则:


A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


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


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4)机构投资者:





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由 代理人签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


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申请得到受理的投资者,可在自申请日(T日)起第二个工作日到直销网








点办理基金账户确认手续。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首先将足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付款方式,划入








本公司投资理财中心在银行开立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中心资金专户。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万寿路支行万寿路分理处





银行帐号:210101040005771





②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丰联广场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8081-14043908023001





③户


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天宁寺支行(行号:298)





银行账号:75060188000008726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06084-88000026557





②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人民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156115-00100007298





③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第二营业部





银行账号:03-492300040003043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直销资金账户:





①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红荔支行





银行账号:066041018002247518





②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理财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5893





③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189186610001





④户名: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银行账号:38910188000014936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大成投资理财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 姓名。 (2)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大成投资理财中心的 交易账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划转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汇款已经到帐并完成开户的投资者,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日常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或交易账户; (3)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或存款凭证; (5)没有汇款的投资者只能在其资金划到直销网点资金专户后,才能进行认购。
































五、代销网点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一)中国光大银行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1、开立阳光卡/开立基金帐户/登记基金帐户:





投资者通过中国光大银行买卖开放式基金时,应首先开立一张个人阳光卡(如已 有阳光卡,可延用原卡),并在阳光卡柜台办理资金账户签约手续,指定该阳光卡为客 户基金交易的指定资金账户,然后通过光大银行柜台到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开立或登 记基金帐户(开立基金帐户指客户以前没有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帐户的情况);登 记基金帐户指客户以前曾在其他代销或直销机构开立该注册登记机构下的基金帐户, 不可重复开户,但可通过登记基金帐户交易在光大银行办理基金业务),上述三步可在 同一柜台一次完成。





(1)申办条件:





个人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 证、护照、户口簿、回乡证)可在光大银行代销网点申请办理账户签约及开立基金帐 户手续。





(2)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本人阳光卡(不限本、异地卡)。





(3)申请手续:





1)客户申请在光大银行签约,须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先详细了 解签约、开户有关规定;





2)认真、如实、完整地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各栏内容(签约和开基金帐户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提交代销网点阳光卡柜台;





3)客户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4)客户办理签约和基金帐户开户交易成功后,认真核对柜台返回的《中国光大银 行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打印内容,签字确认后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 妥善留存。





2、客户资料变更:





客户若有地址、电话等任何开户时提供资料的变动须及时前往光大银行开卡行办 理客户资料的变更手续;客户办理客户资料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客户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投资者基本信息修改申请单》;





(2)客户已签约阳光卡;





(3)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要素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 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认购:





认购指开放式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募集时,投资者购买基金单位的行为。





(1)客户认购基金须提供的材料:





1)客户已签约的阳光卡;





2)《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





(2)办理手续:





1)客户携带所需材料,到光大银行代销网点填写《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 交易委托单》,送交阳光卡柜台;





2)确保阳光卡主账户内有足够的余额;





3)根据柜员提示输入阳光卡密码;





4)交易成功后对柜员返回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委托单》打印内 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将客户回单联及阳光卡妥善保管;





5)基金合同生效后规定日期始,客户可以到银行网点或自助设备上打印交割单。





(3)办理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5月31日9:30至17:00(周六、周日对 个人投资者照常办理)。





4、查询:





客户可以向光大银行代销网点查询阳光卡账户及基金帐户的有关信息,也可查询 基金历史交易信息。办理查询,客户须出示本人阳光卡。另外,客户还可以通过光大 银行电话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系统和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委托及成交等信息。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1: 30,下午13:30至16:3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事先在光大银行的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到资金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基金帐户开户手续,开户 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 务账户申请表》。





(3)投资者办理认(申)购手续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签章并载有授权委托事项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业 务账户申请表》;





2)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中国光大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委托单》;





4)转帐支票(为在本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的转帐支票)。





(二)中国农业银行 1、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项。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应预先在办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并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4)机构投资者必须在其开户的销售网点进行认购,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任何销售网点 进行认购。 (5)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27日,(周六、日照常受 理本基金认购业务)。 (6)其它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





①办理农业银行金穗卡(个人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开户和认购: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农业银行金穗卡; (2)机构投资者:





①办理农业银行金穗卡(机构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经办人到对公柜台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











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预留印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二)交通银行





开户认购及受理:








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期间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时以下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 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大成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 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2、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 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大成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


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大成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大成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大成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2、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 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 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 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3、机构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5、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中午不休息;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注册登记人。周六、周 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注册登记人)。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开户认购 1、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存折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 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客户 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 (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 日发送至注册登记人。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进行。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注册 登记人。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 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 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五)中信实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中 午不休息;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至注册登记人)。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中信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时间: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 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 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证券公司适用。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2005年5月16日至2005年5月31日: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开立 资金帐户,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 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 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





向本公司查询确认信息。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被归集在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立的清算 总账户中。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间 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具体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的计算、确认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七、退款事项 1.基金募集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1)


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


已开户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3)


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4)


投资者的资金晚于本公司规定的资金最迟到帐时间;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 2.投资者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


的银行账户。 3.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2亿份、募集资金金


额少于2亿元人民币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200人,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投资者。






































八、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本基金募集期满,如果实际净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募集份额总份额不少于2 亿份而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经以下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办理基 金合同生效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期截止后,由托管银行出具基金清算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


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本公司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基金合同的备案手续; 3.得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日之次日,本公司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九、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所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 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若基金募集失败,募集费用由基金 管理人承担。





























十、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有关当事人及销售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李宏伟





2、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成立时间:1992年8月18日 电话:(010) 68560675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张建春 3、直销机构: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室(邮编:100020) 电话:010-85252345/46 传真:010-85252272/73/75 联系人:刘宜、孙岩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邮编:518040) 电话:0755-83195090/5236 传真:0755-83195091 联系人:周阳 (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楼(邮编:200001) 电话:021-63513925/26 传真:021-63513928 联系人:陆婷婷、杨静 4、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电话:(010)68560675 传真:(010)68560661 联系人:张建春 网上银行:www.cebbank.com (2)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客服电话:95599 电话:010-68297268 传真:010-68297268 联系人:蒋浩 网址:www.abchina.com


(3)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人:王玮 网址:www.bankcomm.com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网站:www.cmbchina.com (5)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晓宪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电话:(010)65544269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迟松、孙菲菲 网站:www.citicib.com.cn (6)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客户服务电话:0755-25125666 联系人:张玲 网址:www.lhzq.com


(7)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客服电话:021-68816770 联系人:张琦 网址:www.ebscn.com (8)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9)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客户服务电话:020-96210 联系人:陈新 网址:www.stock2000.com.cn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胡洁静 网址:www.sw2000.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联系人:金芸 网站:www.htsec.com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联系人:黄健 网址:www.newone.com.cn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网站:www.gtja.com (1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站:www.csc108.com (1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 com. (16)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联系人:林建闽 网址:www.guosen.com.cn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62888 联系人:苗永华 网站:www.pasc.com (1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联系人:肖中梅 网站:www.gf.com.cn (1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资讯行情论坛)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沈力





网址:www.csco.com.cn


(2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网址:www.i618.com.cn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福州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网址:www.xyzq.com.cn


(2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联系人:毕艇


网址:www.cjsc.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报社大院报业大厦12层C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胡学光





电话:021-53599588





传真:021-63513900





联系人:徐生沪、焦珺、任碧英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1楼





经办律师:韩炯、秦悦民





电话:021-68818100





传真:021-68816880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电话:010-6524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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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