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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利配置(310318)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决定于2005年2月1日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 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盛利精选”)与盛利强化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盛利配置”)。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 。





(二)业务办理地点:





目前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 点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此项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 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 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三)基金转换费及转换份额的计算:





1、基金转换费:转换费率暂定为0.2%,在2005年2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间 办理基金转换的投资者,免收转换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 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注:转出金额、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4、基金转换业务举例:





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盛利精选基金10,000份转换为盛利配置基金。假设转换 申请受理当日盛利配置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为1.002元,盛利精选基金的基金单位 资产净值为0.9526元,当日适用的转换费率为0.2%。则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盛利精选)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10,000.00×0.9526=9526元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9526×0.2%=19.05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9526-19.05=9506.95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盛利配置)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9506.95÷1.002=9487.97份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 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在 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 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按照须转出份额对应的基金转换费率计算费用,并向转出方收取 。





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 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在赎回时,按转入基金的规定赎回费率计算赎回费用,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基金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投资者提交申请的基金转换份额不超过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 。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余额高于1000份,投资者转换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 份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但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某一销售 机构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时,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基金单位必须一次性 全部转出。如果投资者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含1000份),投资者转换时必须一 次性转换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转换和赎回在计算巨额赎回时同时计算,转出视同赎回。





T日的转换申请可以在 T日规定的正常交易时间内撤消。登记结算中心在 T+1日对投资者的 T日转换申请进行确认。投资者于 T+2日可查询转换申请确 认结果。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部分基金或全部基金的基金转 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 明或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转换时 ,本基金管理人将提前一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 新开放转换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 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转换时,本基金管理人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转换公告。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盛利强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 律文件,亦可到本公司网站( w w w. s w b n p p. c o m)等处查询。





2、对希望了解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2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O五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