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新蓝筹: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交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交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5]1号文《关于暂停闽发、汉 唐证券公司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通知》要求,我司从即日起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 交的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融通债券投资基金、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对 于2005年1月27日以前通过汉唐证券公司认购、申购的上述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 有人仍可在汉唐证券正常办理赎回或转托管业务。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