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交申购业务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交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5]1号文《关于暂停闽发、汉 唐证券公司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通知》要求,我公司从即日起暂停办理汉唐证券 提交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业务。对于2005年1月26日以前通过 汉唐证券公司认购、申购的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持有人仍 可在汉唐证券正常办理赎回或转托管业务。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