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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益(100020)

富国天益: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公告   根据《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富国天益价值证 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从2004年7月8日起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过户登记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5月10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 也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或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 免费查阅《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资料。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 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   二、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包括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北京投资理财中 心。   (1)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3层





邮政编码:200001





传真:021-63410899





电话:021-63410666-880   (2)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中心西楼601   邮政编码:100004传真:010-65055977电话:010-65055975   2、代销机构:(1)交通银行(2)深圳发展银行(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华夏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1)天同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12)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湘财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15)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中国民生银行17家分行:北京管理部、上海分 行、广州分行、深圳分行、武汉分行、大连分行、南京分行、杭州分行、太原分 行、石家庄支行、重庆分行、西安分行、福州分行、济南分行、成都分行、宁波 分行、汕头支行(1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见各机构的业务 公告。   4、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三、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9:3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2、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 低金额为1,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 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 的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 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告。   五、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 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 用。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 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前端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3%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持有时间 不满一年的后端申购费率为申购金额的1.8%,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每多持有一 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0%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 五位舍去。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申购费率   1年以内





M=1.8%   满1年不满2年





0.8×M=1.44%   满2年不满3年





0.6×M=1.08%   满3年不满4年





0.4×M=0.72%   满4年不满5年





0.2×M=0.36%   满5年以后





0   M为持有不满一年的后端申购费率。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单位,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六、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从2004年7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 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 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的基金单位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