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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大盘(000011)

华夏大盘精选:发行公告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 79号文批准。





2、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将自2004年7月6日至2004年8月5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各代 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直销网点指本公司在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 。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汉唐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东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等 20家券商。投资者也可以咨询其他投资咨询机构。





6、投资者还可以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 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 网站查询。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网点、各代 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 完成。本公司将为所有投资者寄送基金账户卡。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 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已经开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办理。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可选择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前端认购费 率按认购金额分档,后端认购费率按持有期分档,持有期越长,费率越低,直至 为零。





10、本基金在代销网点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不分机构和个人),100 0元以上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在直销网点的认购金额起点为5万元(不分机构和个 人)。投资者在发行期内可多次认购,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 撤销。





11、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或直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 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 购成交确认凭证。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华 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6月30日《中国证券 报》、7月1日《上海证券报》、7月2日《证券时报》上的《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 C.com )、中国银行网站(www.bank-of-china.co m )、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 )、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 )、华夏证券网站(www.csc108.com )、国泰 君安网站(www.gtja.com )、联合证券网站(www.lhz q.com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中信证券网站(www.ecitic.com )、广 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申银万国网站(www .sw2000.com.cn )、招商证券网站(www.newone .com.cn )、兴业证券网站(www.xyzq.com.cn < http://www.xyzq.com.cn>)、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长江证券网站(www.cz318.com.cn )、北京证券网站(www.bjzq.com.cn )、西南证券网站(www.fayhoo.com )、东吴证 券网站(www.dwjq.com.cn )、华泰证券网站(www .htsc.com.cn )、汉唐证券网站(www.ehantang.c om )、山西证券网站(www.i618.com.cn )、东方证券网站(www.dfzq.com.cn )、广东证券网站(www.stock2000.com.cn )、广州证券网站(www.gzs.com.cn )。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代销机构的具体 规定。





15、在发行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或已 有代销机构增加新的代销网点,将及时公告。





16、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行时间,并及时公告 。





17、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10-88092666)、中国 银行客服电话(95566)、中国建设银行客服电话(95533)、交通银行客服电话(95 559)、华夏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国泰君安客服电话(021-962588、 800-820-6888)、联合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555)、海通证券客服电话(0 21-962503)、中信证券客服电话(各地营业部咨询电话)、广发证券客服电话 (020-87555888-875)、申银万国客服电话(021-962505)、招商证券客服电话 (4008888111、0755-26951111)、兴业证券客服电话(0591-7541476)、银河 证券客服电话(010-68016655)、长江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318、027-657 99883)、北京证券客服电话(010-68431166-8325、8007)、西南证券客服电话 (023-63786187、6240)、东吴证券客服电话(0512-96288)、华泰证券客服电 话(025-84579897)、汉唐证券客服电话(0755-26936207)、山西证券客服电 话(0351-8686868)、东方证券客服电话(021-962506)、广东证券客服电话( 020-96210)、广州证券客服电话(020-87320991、87320595)。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直销电 话(010-66102126)咨询购买事宜。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 司提供上门服务。





18、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华夏大盘前收费为000011;华夏大 盘后收费为000012)。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单位面值





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五)发行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六)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8092666





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4层(100032)





传真:010-66102133





电话:010-66102126





北京中关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1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





传真:010-68458598





北京空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蓝天大厦二层(101312)





电话:010-80489977





传真:010-80489891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楼(200120)





传真:021-58772008





电话:021-58772855/77/99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传真:0755-82031949





电话:0755-82033033





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进行认 购预约,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进行开户、认购的确认查询和发行相关事 宜的问询等。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全国436个城市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福州、福清、宁德、莆田、泉州、漳州、龙岩、三明、南平、石狮、龙海 、武夷山、长乐、福安、福鼎、晋江、南平、漳平、建瓯、邵武、广州、番禺、 从化、南宁、桂林、北海、玉林、柳州、梧州、贵港、百色、河池、防城港、钦 州、凭祥、贺州、北流、东兴、宜州、石家庄、秦皇岛、张家口、唐山、保定、 邯郸、承德、沧州、邢台、廊坊、衡水、武汉、鄂州、黄冈、黄石、荆门、荆州 、十堰、咸宁、襄樊、孝感、天门、仙桃、潜江、恩施、随州、宜昌、宜都、当 阳、麻城、武穴、枣阳、老河口、大冶、钟祥、沙市、洪湖、石首、丹江口、赤 壁、蒲圻、汉川、应城、安陆、广水、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 益阳、永州、常德、郴州、娄底、怀化、吉首、张家界、浏阳、醴陵、南京、无 锡、常州、镇江、南通、扬州、泰州、淮安、盐城、宿迁、连云港、徐州、锡山 、宜兴、江阴、武进、溧阳、金坛、丹阳、高邮、东台、大丰、靖江、仪征、如 皋、通州、句容、扬中、姜堰、邳州、新沂、海门、启东、兴化、江都、秦兴、 淮阴、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锦州、辽阳、盘锦、铁岭 、朝阳、葫芦岛、海城、东港、凤城、开原、凌源、宁波、奉化、余姚、慈溪、 上海、深圳、苏州、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县、厦门、杭州、温 州、绍兴、嘉兴、金华、湖州、衢州、丽水、舟山、台州、临安、建德、富阳、 瑞安、乐清、海宁、平湖、桐乡、诸暨、上虞、嵊州、兰溪、义乌、东阳、永康 、江山、临海、温岭、龙泉、萧山、天津、合肥、蚌埠、芜湖、淮北、安庆、池 州、宿州、淮南、滁州、黄山、铜陵、阜阳、宣城、宁国、毫州、马鞍山、六安 、巢湖、贵阳、都钧、六盘水、安顺、遵义、铜仁、兴义、毕节、凯里、海口、 琼海、文昌、儋州、琼山、东方、三亚、万宁、哈尔滨、大庆、牡丹江、佳木斯 、齐齐哈尔、伊春、绥化、鹤岗、双鸭山、大兴安岭、七台河、鸡西、黑河、绥 芬河、双城、阿城、尚志、五常、长春、四平、白山、辽源、吉林、延吉、白城 、榆树、九台、德惠、松原、通化、大安、敦化、珲春、图门、龙井、公主领、 梅河口、集安、蛟河、银川、吴忠、石嘴山、青铜峡、西安、咸阳、兴平、榆林 、宝鸡、渭南、华阴、韩城、延安、安康、商洛、铜川、汉中、乌鲁木齐、石河 子、昌吉、克拉玛依、伊宁、博乐、库尔勒、塔城、吐鲁番、哈密、喀什、阿克 苏、阿勒泰、阿图什、和田、南昌、景德镇、乐平、九江、德安、宜春、樟树、 高安、吉安、井冈山、萍乡、赣州、南康、瑞金、上饶、玉山、德兴、抚州、鹰 潭、贵溪、新余、昆明、楚雄、曲靖、宣威、保山、景洪、思茅、潞西、瑞丽、 畹町、玉溪、大理、临沧、昭通、个旧、开远、丽江、成都、达州、绵阳、德阳 、乐山、西昌、泸州、内江、南充、攀枝花、遂宁、宜宾、自贡、郑州、许昌、 鹤壁、驻马店、三门峡、新乡、安阳、平顶山、济源、洛阳、周口、焦作、开封 、漯河、商丘、南阳、信阳、濮阳、呼和浩特、包头、乌海、临河、鄂尔多斯、 巴彦浩特、二连浩特、锡林浩特、赤峰、乌兰浩特、满洲里、海拉尔、集宁、通 辽、拉萨、济南、沈阳、重庆、青岛、烟台、泰安、滨州、荷泽、威海、日照、 东营、淄博、潍坊、莱芜、临沂、聊城、德州、枣庄、济宁、太原、大同、运城 、长治、晋中、阳泉、朔州、晋城、临汾、忻州、离石、西宁、格尔木、兰州、 天水、酒泉、敦煌、玉门、武威、临夏、张掖、平凉、金昌、嘉峪关、西峰、白 银。(如有变化请以当地中国银行公告为准)。





(2)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4000多个中 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3)交通银行





在全国111个城市的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南京、沈阳、重庆、江 津、武汉、郑州、广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 大庆、常州、武进、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 口、三亚、琼山、济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 宁波、慈溪、奉化、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 、石家庄、鹿泉、昆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 新昌、轻纺城、成都、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 宜昌、岳阳、潍坊、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 昌、大连、辽阳、洛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 、九江、中山、桂林、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珠海。





(4)华夏证券





在22 个省、市,69 个主要城市的123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 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 、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 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 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 、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 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 州、金昌、昆明。





(5)国泰君安





在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 和认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 、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 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 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 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 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 、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 、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 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6)联合证券





在以下16个城市的38个分支机构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 、广州、海口、上海、南京、仪征、北京、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成都、哈 尔滨、沈阳、牡丹江、长春。





(7)海通证券





在以下48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 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 、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 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 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8)中信证券





在以下24个城市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 沈阳、大连、广州、深圳、青岛、淄博、烟台、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 、南通、杭州、宁波、武汉、西安、成都、重庆、昆明、福州。





(9)广发证券





在以下63个城市的133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 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 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 、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 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 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 、泉州、东营等。





(10)申银万国





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 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 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 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 、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 兰州、乌鲁木齐。





(11)招商证券





在以下1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 、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 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2)兴业证券





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 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 、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13)银河证券





在以下59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北 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 、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 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 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 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 济南、深圳、东莞。





(14)长江证券





在以下19个城市25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 、天津、哈尔滨、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 荆门、仙桃、重庆、成都、西安、南京、杭州。





(15)北京证券





在以下14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 上海、天津、武汉、杭州、苏州、福州、深圳、成都、西安、南宁、柳州、玉林 、桂林。





(16)西南证券





在以下13个城市的31个指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认购业务:北京、上海 、广州、深圳、重庆、成都、济南、太原、杭州、昆明、徐州、南京、长沙。





(17)东吴证券





在以下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苏 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





(18)华泰证券





在以下7个省、3个直辖市的23个城市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 和认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 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广州、深圳、沈阳、北京、天津、 泉州、绍兴。





(19)汉唐证券





在以下14个城市的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 海、贵阳、南京、蚌埠、常州、成都、广州、深圳、湛江、番禺、佛山、茂名、 海口。





(20)山西证券





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长治、 大同、汾阳、介休、晋中、离石、朔州、临汾、忻州、阳泉、运城、上海、深圳 、太原、西安。





(21)东方证券





在以下8个城市的37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北 京、深圳、广州、成都、长沙、抚顺、杭州。





(22)广东证券





在以下21个城市的7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 京、上海、中山、阳江、清远、揭阳、武汉、昆明、重庆、佛山(含顺德、南海 、三水)、肇庆(含四会、新兴)、韶关、梅州(含兴宁、五华)、河源、潮州 、汕头、汕尾、茂名、深圳、东莞。





(23)广州证券





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 京、杭州。





(七)发行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 起不超过三个月。自2004年7月6日至2004年8月5日(各销售机构具体办理日期、 营业时间有所不同),本基金开始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发行 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 投资者超过100人,下同),本基金将宣布成立;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 基金将在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内继续发售。





若三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本基金发起人将 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 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八)认购费率





1、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分前端、后端两种收费模式, 供投资者选择。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成立前形成的利息,在基金成立后折算 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 准,利息认购份额不需交纳前端认购费和后端认购费。





2、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前端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 分档如下: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前端认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0%





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不超过1.0%





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其中,基金单位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例一:某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0.46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1,000×1.0%=10元





净认购金额=1,000-10=990元





认购份数=(990+0.46)/1.00=990.4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加上募集期 间利息后可得到990.46份基金单位。





3、后端收费模式





后端收费模式即投资者认购基金时免交认购费,而在赎回基金时再交纳,且 持有时间越长,后端费率越低,直至为零。后端认购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持有时间 后端认购费率





1年以内 1.2%





满1年不满2年 0.9%





满2年不满3年 0.7%





满3年不满4年 0.6%





满4年不满8年 0.5%





满8年以后 0





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0





认购份数=(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单位面值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数×基金单位面值×后端认购费率





其中,基金单位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例二:某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这1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0.46元,如果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份数=(1,000+0.46)/1.00=1,000.46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可得到1,00 0.46份基金单位。其中以募集期间利息认购的0.46份,不论何时赎回,均不需交 纳后端认购费。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不到1年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1.2%=12元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1年后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0.9%=9元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2年后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0.7%=7元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3年后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0.6%=6元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4年后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0.5%=5元





假如该投资人持有8年后全部赎回,则后端认购费用=1,000×0=0元





二、发行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发行期内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到先得。





(二)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认购金额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的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三)各代销网点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 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超过1000元的认购,不设认购金额级差,认 购金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发行期投资者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





(五)已购买过华夏成长基金、华夏债券基金、华夏回报基金、华夏现金增 利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 户卡,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多渠道开户业务,此业务需 提供原基金账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到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投资理财中心也接受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 上的个人投资者的认购。





(一)直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到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军官离休证 等)原件及复印件;





(2)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证明。





注:上述(3)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直销网点办理开户的投资者 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分红以及认购/申购无效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 入账户。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3、在认购期内,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4)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1322018027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4、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 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身份证件。





(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对个人投资者照 常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 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 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 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 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确认。





(三)中国建设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 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 卡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 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 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 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 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交通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 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 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 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1:30及13:00~15:00(周六、周 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 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 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该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 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六)注意事项





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 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 :“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 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各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机 构认购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北京、上海和深圳的 投资理财中心办理。





(一)直销网点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认购期间,投资人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 公司指定的以下任一直销资金专户:





①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②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③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金融街支行营业室





④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1322018027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2)到网点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印鉴卡一式三份;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 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⑥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⑦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 印鉴章)。





其中⑤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 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 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 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 )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已持有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但 办理业务时须携带基金账户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 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 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 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 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 ”(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 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2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 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 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 》,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 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 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 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 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行成功后才能够确认。





(三)中国建设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9:3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 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 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 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 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 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 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 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 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 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 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交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代理发行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 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已开立过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基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进行认购即可);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 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 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 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华夏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 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 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7、具体代销时间请参照代销机构网点的公告。





(五)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 ,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行日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 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 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开户合同书(适用于申银万国)。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 购申请。





5、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具体说明为准。





(六)注意事项





投资者认购时需选择收费模式,并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选 择前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 :“000011”;如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应填写:基金名称:“华夏大盘精选基金 后收费”,基金代码:“000012”。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 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成立前产生的利息,在基金成立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发行 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 认购户数证明。





若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成立公告。基金成立之前的律师费、会计 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若基金不成立时,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 行活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划出,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发行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成立日期:1998年4月9日





电话:(010)66069966





传真:(010)66102120





联系人:张后奇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联系人:忻如国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66102126





传真:(010)66102133





联系人:吴志军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2)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张恩照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陶莉


曲华蕊





(3)交通银行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方诚国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4)华夏证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5)国泰君安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韩星宇





(6)联合证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联系人:盛宗凌





(7)海通证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转6507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李莹莹





(8)中信证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 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 转63538、6370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马永、马泽承





(9)广发证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陈云贤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0)申银万国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胡洁静





(11)招商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67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钟俊杰





(12)兴业证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联系人:潘峰





(13)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14)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980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任蕙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传真:(021)33130730





(15)北京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10-16层





法定代表人:卢克群





电话:(010)68431166





传真:(010)88018657





联系人:任杰、马嘉伦





(16)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25层





法定代表人:张引





电话:(023)63786187、63786240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 李昆


陈国才





(17)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18)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9)汉唐证券





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咨询电话:(0755)26936388





(20)山西证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联系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21)东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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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