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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现金(003003)

华夏现金增利: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根据《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 2004年4月13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基金代码:003003)。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 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4年3月6日《证券时报》、3月8日 《金融时报》、3月9日《中国证券报》和3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夏现 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对尚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8092666)咨询购买事宜。





4、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中国建设银行(95533)、交通银行(95559)、华 夏证券客服电话(400-8888-108)、国泰君安客服电话(021-962588、800-820-68 88)、广发证券客服电话(020-87555888-875)、兴业证券客服电话(0591-754147 6)、招商证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5、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 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直销: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A座14层(100032)





传真:010-66102133





电话:010-66102126





北京中关村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光大国信大厦1层(100081)





电话:010-68458998





传真:010-68458598





北京空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蓝天大厦二层(101312)





电话:010-80489977





传真:010-80489891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1楼(200120)





传真:021-58772008





电话:021-58772855/77/99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中央商务大厦26层(518048)





传真:0755-82031949





电话:0755-82033033





本公司直销网点接受单笔申购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限为:





(1)交通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60149018000349649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2)中国建设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65100080350730016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3)中国工商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200250119000000892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长安支行金融街分理处





(4)中国银行账户: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资金专户)





账号:0132201802700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2、代销:





(1)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2000多个中国 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2)交通银行





在全国106个城市的交通银行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上海、杭州、富阳、建德、桐庐、南京、沈阳、重庆、江津、武汉、郑州、广 州、顺德、南海、西安、北京、天津、青岛、深圳、遵义、大庆、常州、武进、 嘉兴、海宁、福州、福清、长春、哈尔滨、阿城、贵阳、海口、三亚、琼山、济 南、无锡、江阴、宜兴、温州、合肥、长沙、兰州、厦门、宁波、慈溪、奉化、 余姚、扬州、乌鲁木齐、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石家庄、鹿泉、昆 明、玉溪、南通、太原、晋城、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成都 、都江堰、南宁、徐州、芜湖、镇江、丹阳、鞍山、延边、宜昌、岳阳、潍坊、 淄博、威海、烟台、济宁、泰安、唐山、包头、攀枝花、南昌、大连、辽阳、洛 阳、抚顺、吉林、秦皇岛、丹东、锦州、柳州、黄石、新余、九江、中山、桂林 、湖州、泰州、靖江、景德镇、安庆。





(3)华夏证券





在22 个省、市,69 个主要城市的123 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 和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 、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 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贵阳、 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 、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 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 州、金昌、昆明。





(4)国泰君安





在28 个省、市、自治区98 个主要城市的160 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 和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晋城、呼和浩特、济源 、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 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 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 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 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 、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 、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 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广发证券





在以下63个城市的133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等业务:广州、北 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太原、上海、杭州、宁波、 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潮州 、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 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 南雄、英德、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 、泉州、东营等。





(6)兴业证券





在以下19个城市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上 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顺德、厦门 、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7)招商证券





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申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 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3、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有关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4、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 资者留意。





二、日常申购与赎回时间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目前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如各销售机构办理时 间有所不同,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三、日常申购和赎回要求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其上不设金额级差。基金持 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基金持有人赎 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单位余额加上(或扣减)待结转收益( 或负收益)可折算份额后不足1,0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四、日常申购与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 .00元。





五、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人,并按自然 月结转为相应的基金单位,成立不满1个月时可不结转。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则 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单位;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直至累计基 金收益为正的月份,方为持有人增加基金单位。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单位获取 现金收益。





3、在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单位时,不论其持有是否满1个自然月,其账户内在 本自然月内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回款项一起支付给投资者,如本月 内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单位时,不结算 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





六、基金收益公告





从2004年4月13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 公布前一开放日的本基金收益情况,包括前一个开放日(及之前或有节假日)每万 份基金单位的基金收益和以前一个开放日的最近7天基金收益计算的年化收益率 。由于截至2004年4月13日本基金运作时间尚不足7天,因此从2004年4月14日起开 始公布 “最近7天基金收益计算的年化收益率”。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