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优选:分红预告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
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0月24日
,经过近5个月的运作,基金投资取得了良好的业绩。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景顺长城景系列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契约》、《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决定进行基金成立后的首次收益分配。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4年3月5日,本基金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1.128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
收益为21,080,769.65万元。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复核
,本公司决定以3月5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
金单位派发现金红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4年3月19日
2. 红利发放日:2004年3月22日
3.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单位资产净值确
定日:2004年3月1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4年3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
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
4年3月22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04年3月23日起可以查询、赎回、转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
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默认
的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各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不含2004年3月19日)最后一次选
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2004年3月19
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规定,收益分配时发生
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
足支付银行转账手续费用,注册登记人自动将该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70688。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华
夏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