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蓝筹成长:分红公告
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53号)、
《融通通利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等的规定,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
对融通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成立后的第四次收益
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对本基金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
10份基金单位分配红利0.42元。
本基金已于2004年2月23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融通
蓝筹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4年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查询或
向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热线电话:0755-83160288)咨询。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