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优势企业:第四次分红公告
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截至2003年12月12日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672万元。根据《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财政部关于
印发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53号)、《银华优势企业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等规定,现决定对本基金持有人进行本年度内第四次收
益分配,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单位分配红利0.15元。
本基金已于2003年12月19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银华
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3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投资者可于2003年12月25日后到销售网点查询账户的分红情况。
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当地中国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以及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等代销机构网点查询或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72299,010-66211879;公司总机:0755-83516888)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