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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精选(020003)

国泰金龙行业: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交易业务公告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系列基金”)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14号文),并于2003年12月5日正式 成立的契约型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契约》和《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系列基金(包 括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现定于2003年 12月23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等日常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重要提示





1、本系列基金为契约型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 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2、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的基金代码为0200 0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的基金代码为 020003。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服专线(4008888688、021-68674688)或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了解基金交易等事宜。直销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网 站下载相关基金业务表单。





4、本公告仅对本系列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系列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3年10月21日《中 国证券报》、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10月23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金龙 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进行查询 。





5、本系列基金发行期间我公司推出的“早买早得利”、“买一万送保险,超 过五万送基金”活动已圆满结束,感谢广大投资者在发行期间的踊跃认购。





二、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安排





1、申购、赎回、转换开放日





本系列基金自2003年12月23日起办理日常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本系 列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 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电子清算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本系列基金 的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申购、赎回、转换数额限制





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每次申购本系列基金任一基金的 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 首次申购各基金的合计最低金额为10万元(含申购费),已在任一直销机构有认购 本系列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任一基金的最 低金额为5000元。





基金持有人赎回或转换基金份额时,若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任一基金基 金单位余额不低于1000份,则每次赎回或转换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单位;若 所余份额低于1000份,则赎回或转换时需一次将所余份额全部赎回或转换。





3、申购、赎回、转换费率





申购费:国泰金龙债券基金





5万以下1%





5万(含)—100万为0.8%





100万以上(含)不高于0.6%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





100万以下为1.2%





100万以上(含)不高于1%





赎回费: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赎回费率相同。基金持 有人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赎回部分的基金份额持有期未满2年的,赎回费 率为0.2%;持有期超过2年(含)的,赎回费率为0。





转换费: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基金转换 费。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持有期超过90日(含)的 ,免收基金转换费;持有期少于90日,基金持有人需支付基金转换金额0.3%的基金 转换费。





本系列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日常申购、赎回、转换的有关费率和 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将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 公告。





三、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上海理财中心与北京理财中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提供代销服务)、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 包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在内的日常交易等业务。





关于各销售机构及其指定销售营业网点的地址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 ,请以各销售机构刊登的公告或各网点的公告为准,投资者也可通过销售机构的客 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系列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本公司从2003年12月23日起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 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和网站等媒介公布本系列基金 前一开放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本公司已于近日向所有本系列基金持有人寄出帐单。部分投资者因开户 地址不够完整、准确,将导致帐单无法正常寄送。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确认开 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如 不准确、完整,请尽快到原开户机构办理客户地址资料补充或变更手续。





六、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系列基金前应 认真阅读本系列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