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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价值(090001)

大成价值增长: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给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全面、更方便的客户服务,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 2003年10月8日起正式对中国农业银行各代销网点的客户推出基金转换业务,现将 具体业务规则公告如下:





(一)定义





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持有人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二)适用范围





1、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管理的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和大成债 券投资基金。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适用于本业 务。





2、本业务适用于上述两只基金的所有基金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 资者。





(三)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按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基金单 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申请”原则,即投资者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3)“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 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4)“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 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对基金转换申请的 处理方法与赎回申请相同;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更改上述原则,但 最迟应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





2、基金转换费用





(1)每个基金持有人自购买的基金单位获得确认之日起每1年(按365天计算) 内可在上述两只基金间免费转换两次,超过以后,每次转换需交纳一定的基金转换 费用;





(2)基金转换费以转出基金单位总金额为基础计算,转换费率为0.25%,全部作 为基金注册登记费;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 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 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基金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转换费=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基金转出金额-基金转换费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T日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 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 转入部分的基金单位。





5、基金转换的限制





(1)每次基金转换申请的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单位。若投资者的基金转换 申请使其持有的转出基金份额不足100份基金单位,则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所持 的转出基金所有份额转换为转入基金单位;





(2)基金转换所涉及的两只基金,如果其中任何一只基金处在封闭期、暂停赎 回期、权益登记日的前五天和权益发放日的后三天或非开放日,基金转换业务都 不予确认。





6、声明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规定之 前提下,对上述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但最迟应于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种制定媒体上公告。





(四)举例





假定某投资者申购得到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000,000份,并分别在此 后半年、8个月、11个月的时点上提出了三次基金转换申请,则具体计算请详见下 表:





项目


























第一次转换











第二次转换











第三次转换





基金转换申请时点





申购后6个月











申购后8个月











申购后11个月





当日单位基金资产净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


大成价值增长基金:





值(a或b)

















1.2000元(a)











1.2500元(a)











1.1500元(a)



































大成债券基金:








大成债券基金:








大成债券基金:



































1.0500元(b)











1.0680元(b)











1.1186元(b)





转出份额(A或B)





600,000份大成价值


350,000份大成价值


1,000,000份大成债



































增长基金单位(A)





增长基金单位(A)


券基金单位(B)





转出金额(C=a×A








720,000元(a×A)





437,500元(a×A)





1,118,600元(b×B)





或b×B)





转换费率(D)














0





























0


























0.25%





转换费用(E=C×D)








0元























0元























2,796.5元





转入金额(F=C-E)








720,000元














437,500元














1,115,803.5元





转入份额(G=F/b或a) 685,714.29份(F/b)





409644.19份(F/b)





970,263.91份(F/a)





基金转换后各基金的


价值增长基金:








价值增长基金:








价值增长基金:





份额状况

















400,000份














50,000份

















1,020,263.91份



































大成债券基金:








大成债券基金:








大成债券基金:



































685,714.29份











1,095358.48份











95358.48份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基金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 :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 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的转出申请;





4、基金管理人认为某基金继续接受基金单位转入可能对现有基金持有人的 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契约》、《招募说明 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规定期限内 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重新开放基金转换时,基金管 理人应最迟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连续刊登重新开放 基金转换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