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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22-026 债券代码:149616.SZ
































债券简称:21山证C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2022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 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山证 C2,债券代码:149616.SZ,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2022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2年 8月 29日。凡在 2022年 8月 29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2 年 8月 29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20〕192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2年 8月 30日支付 2021年 8月 30日至 2022年 8月 29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 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山证 C2(149616.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7.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3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0〕1924号。 8、当期债券利率:3.98%。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98元。 10、起息日:2021年 8月 30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的 8 月 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8月 30日。如遇法定 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不另计息。 1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2年 8月 30日。 1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98%。 15、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本期债券每一张票面金额为 100元。 16、评级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 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 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挂牌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年 9月 3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山证 C2”的票面利率为 3.98%,每 1手“21山证 C2”(面 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84元;非居民 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80 元)。 三、本期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2年 8月 29日。 2、本期债券除息日:2022年 8月 30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2年 8月 30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2年 8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山证 C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 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 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 投资机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年 11月 7日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本期债券 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 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 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2021 年 10 月 27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 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 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具体政策通知请投资者关注 后续进展。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人:李昕蔚、李永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号华贸中心 1号写字楼 22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容畅、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场 25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8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