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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行业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优
选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8月8日 
送出日期:2022年8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优选混合 基金代码 163807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优选混合 C 下属基金代码 012631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04-0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伟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5-05-28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4-06 注:本基金自 2021年 6月 16日起增加 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依托中国良好的宏观经济发展形势和资本市场的高速成长,投资于能 够分享中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在所属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上市公 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投资人寻求中长期资本增值机 会。 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 证、各类有价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 金融衍生产品推出后,本基金可以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运 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主要集中在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上市 公司股票及存托凭证,即:在行业内居于龙头地位、在生产、技术、 市场等方面具有比较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优秀的企 业。投资于该类上市公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及存托凭证的 80%。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30%-80%;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及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持 有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 2 / 4 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主要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资产 管理、现金管理、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65% + 中证国债指数×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 债券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数据截止日期:2022-06-30


1.00%





其他资产


3.50%





固定收益投资


8.90%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11.93%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74.67%





权益投资 2021 净值增长率 29.89% 业绩基准收益率 -1.36% -5.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35.00%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3 / 4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N ≥ 30天


0.00%





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销售服务费


0.4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 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 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4 / 4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 方承担。《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