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债券 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发[2017]第 13号)和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 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 16 凯迪债(代码: 112399)进行估值方法调整。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债券 估值方法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发[2017]第 13号)和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估值 政策和程序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泓德裕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 16 凯迪债(代码: 112399)进行估值方法调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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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