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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基金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公司管理的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 )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
相应修改,并同步修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增设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本基金自2022年8月10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加收取
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后,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
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告。本次新增C类基金
份额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投资人可自行
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的详细情况如下所示:
(1)C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费率
7日以内 1.5%
7日以上(含),30日以内 0.5%
30日以上(含) 0%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
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及
其他销售机构。其他销售机构请以本公司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上述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相关
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可见附件(《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对应内容也随之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请见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cifm.com)
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更新后的基金合
同、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四、重要提示
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约定:
“一、 召开事由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本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修改事项已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相关修改不需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次修改自2022年8月10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9-488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fm.
com)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
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
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附件:《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上投摩根内需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版本 修订后版本
内容 内容
第一部
分 前
言和释
义
释义
无
释义
销售服务费 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
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的费用
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销售
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
类别
A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 指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
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第二部
分 基
金的基
本情况
无
八、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收取申购费和销售服务费的不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公
告。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
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基金管理人可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取消某基
金份额类别或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
整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
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第五部
分 基
金的申
购与赎
回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
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
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
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
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
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
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
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
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
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
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
率)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
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3、 本基
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
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
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 =净申购金额/T日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该
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
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3、 本基金份额净
值的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告基金份额净值。T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T+1日
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
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
五入。
第六部
分 基
金合同
当事人
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
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基金合同另有约定
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第七部
分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大会
一、召开事由
1、 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
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降低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降低本基
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
九、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的特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
分别由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进行表决,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
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表决事项未涉及侧
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无表决权。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
殊约定
……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
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应分别由主
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
一主侧袋账户内的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
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
户份额无表决权。
第十三
部 分
基金资
产估值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出
现影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
应当立即纠正, 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
进一步扩大; 估值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
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
证监会备案。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
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 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
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六、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和估值错误的处理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当基金估值出现影
响基金份额净值的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
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估
值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
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基金
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
向过错人追偿。
3、差错处理程序
差错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
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5)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十四
部 分
基金费
用与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无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销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上述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7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
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
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支
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
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
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
付。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
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
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低基金管理费率
或基金托管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
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调高
基金管理费率、 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管理人
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
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公告。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
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
率或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
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由基金管理人
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
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
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销售服务费率
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
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介公告。
第十五
部 分
基金的
收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
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
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
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
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
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
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
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
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
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当投资者的现金
红利小于一定金额, 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
其他手续费用时, 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
者的现金红利按权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
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红利再投资的计
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
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
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权
益登记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
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
规则执行
第十七
部分基
金的信
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 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
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
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回费等费
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
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净值信息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
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
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
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
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
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临时报告
15、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16、 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
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22、调整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
第十八
部 分
基金合
同的变
更 、终
止与基
金财产
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
酬标准;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1、以下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应经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4)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