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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 C增加中植基金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北京中植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基金” )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年 8月 10日起,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中植基金为代销机构,适
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964
自 2022年 8月 10日起, 投资者可在中植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
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
业务规则请遵循中植基金的规定。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
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在中植基金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10元(含申购费),
具体以中植基金规定为准。
2、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未
开通定投、转换业务,其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相关公告。
3、 投资者在中植基金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中植基金的具体规定。相
关业务规则及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 敬请投资者留意中植基金的相关
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
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网址:www.zzfund.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8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