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 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经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融中证银 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17: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于2022年7月26日表决通过了《关于 终止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 事项的议案》,详见2022年7月27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基 金管理人网站(www.zrfunds.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融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7月27日发布的《中融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暂 停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本基 金已自2022年7月27日(含该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的申购、 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再恢复。 根据以上公告及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本基金终止申购、 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融中证银行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中融银行 扩位简称:银行基金中融 基金代码:168205 终止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 2022年8月1日 二、基金终止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事项说明 (一)基金资产清算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起 进入清算程序,并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并不再恢复,同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 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 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 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 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二)基金资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 010-56517299 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r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