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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C增加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银行” )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22年7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平安银行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1964
自2022年7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平安银行行E通互联网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
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银
行的规定。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注册平安银行行E通互联网平台的投资者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以平安银行规定为
准。 目前平安银行仅在行E通互联网平台销售上述基金,后续平安银行在其他渠道销售上述
基金,具体以平安银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上述基金在平安银行行E通互联网平台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元(含申购费),
具体以平安银行规定为准。
3、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业
务,其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在平安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平安银行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
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银行的相关公告。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
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
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
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