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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2022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7月 21日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2页 共 12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7月 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4月 1日起至 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双债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26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4月 2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1,518,947.52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和可转债为主要投资对象,在适度承担 信用风险并保证资产流动性的条件下,通过积极主动的 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实 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的 80%。在严格把控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适度参与权 益类资产的投资从而提高投资收益。本基金紧密跟踪债 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运行情况和风险收益特征,结合对 宏观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趋向及利率变化趋势等重点分 析,判断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在债券 资产与股票资产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 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 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鑫元双债增强 A


鑫元双债增强 C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3页 共 12页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2632


002633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01,483,505.47份


35,442.05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 4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鑫元双债增强 A 鑫元双债增强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8,633,162.89 265.22 2.本期利润


8,722,559.93 267.95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87 0.007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25,053,755.81 36,015.55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235 1.016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双债增强 A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86%


0.02%


1.48%


0.28%


-0.62%


-0.26%


过去六个月 1.41%


0.03%


-1.54%


0.29%


2.95%


-0.26%


过去一年 3.53%


0.02%


-1.37%


0.25%


4.90%


-0.23%


过去三年 9.65%


0.05%


6.27%


0.25%


3.38%


-0.20%


过去五年 17.22%


0.05%


10.32%


0.25%


6.90%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80%


0.06%


11.15%


0.24%


6.65%


-0.18%


鑫元双债增强 C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4页 共 12页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76%


0.02%


1.48%


0.28%


-0.72%


-0.26%


过去六个月 1.22%


0.03%


-1.54%


0.29%


2.76%


-0.26%


过去一年 3.13%


0.02%


-1.37%


0.25%


4.50%


-0.23%


过去三年 8.36%


0.05%


6.27%


0.25%


2.09%


-0.20%


过去五年 15.16%


0.05%


10.32%


0.25%


4.84%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5.28%


0.06%


11.15%


0.24%


4.13%


-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5页 共 12页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 2016年 4月 21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 6个月,建 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曹建华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21年 9月 28 日 - 6年 学历:理学硕士研究生。相关业务资格: 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历任远东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风险评估专员。2016年 6月 加入鑫元基金,历任研究员、信用研究主 管、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经理。 现 任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鑫元聚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鑫元鑫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皓 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 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6页 共 12页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 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 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投资管理权限相 关、公平交易相关、异常交易监控相关的公司制度,对本基金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 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十年国债收益率走势受到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维持窄幅波动走势。4月底至 5月下 旬,受国内上海疫情、经济预期、资金价格、海外美债收益率阶段性下行等共同作用,十年国债 收益率出现一波约 15bps的下行。之后,随着上海经济活动逐步恢复,十年国债收益率转为上行。 二季度末,10年国债收益率约为 2.82%,较季度初有所上行。


报告期内,组合持仓以商业银行金融债、高等级信用债、利率债为主,杠杆较低。组合整体 保持较高的流动性。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7页 共 12页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双债增强 A基金份额净值为 1.02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0.86%; 截至本报告期末鑫元双债增强 C基金份额净值为 1.016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为 0.76%;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4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1,042,216,166.01 99.86


其中:债券


1,042,216,166.01 99.86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547,246.07 0.05 8 其他资产


960,000.00 0.09 9 合计


1,043,723,412.08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8页 共 12页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97,502,865.74 68.0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3,668,378.08 18.89 4


企业债券


10,376,509.59 1.0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334,336,790.68 32.62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 -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1,042,216,166.01 101.6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00203 20国开 03 1,000,000 103,122,082.19 10.06 2 2121036 21鄞州农商小微 债 900,000 93,092,819.18 9.08 3 2121041 21张家港农商小 微债 01 900,000 92,647,972.60 9.04 4 2126006 21南洋银行 01 900,000 92,457,715.07 9.02 5 2120048 21厦门国际银行 小微债 03 900,000 91,158,356.71 8.89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9页 共 12页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银 保监局于 2022年 2月 11日对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 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于 2022年 3月 21日对国家开发银行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于 2022年 6月 6日对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 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 银行福州中心支行于 2021年 10月 27日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 投资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发行主体包括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 杭州中心支行于 2022年 5月 23日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处罚决定。但本基金投资相关 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 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0.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60,000.00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0页 共 12页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960,000.00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鑫元双债增强 A


鑫元双债增强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01,481,941.06 34,553.9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756.58 988.06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92.17 100.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1,483,505.47 35,442.05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 持有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资 者 类 别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1页 共 12页


机 构 1 20220401-20220630 1,001,406,221.75 - - 1,001,406,221.75


99.9887


个 人 - - - - -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已有单一投资者所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 20%,中小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时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一)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易触发本基金巨额赎回的条件,因此当发生巨额赎回时,中小投资者可能 面临小额赎回申请也需要按同比例部分延期办理、延缓支付或暂停赎回的风险。 (二)基金净值大幅波动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财产大量变现,会对基金资产净值产生影响;且如 遇大额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资产、基金份额净值保留位数四舍五入等问题,都可能会造成基金资产 净值的较大波动。 (三)基金投资目标偏离的风险 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后,很可能导致基金规模骤然缩小,基金将面临投资银行间债券、交易所债 券时交易困难的情形,从而使得实现基金投资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基金合同提前终止或其它相关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 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 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在极端情况下,当单一投资者大量赎回 本基金后,可能造成基金资产净值大幅缩减,对本基金的存续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鑫元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第 12页 共 12页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