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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2年 7月 11日在《上海证券报》、光
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召开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年 7月 26日起,至 2022 年 8月 9日
17时(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基金管理人有权
根据疫情防控等实际情况调整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届时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相
关公告。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号外滩金融中心 1幢(北区 3号楼),
6-7层、10层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2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牛玥 
邮政编码:200010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
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详
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详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年 7月 25日,即 2022年 7月 25日交易时
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
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
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
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
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
 3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
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
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由授
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
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
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
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
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
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
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
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
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
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
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
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业务专用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
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2
年 7月 26日起,至 2022年 8月 9日 17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4 
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
达至下述收件人: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号外滩金融中心 1幢(北区 3号楼),
6-7层、10层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牛玥 
邮政编码:200010 
采用专人送交或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
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专用”。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
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统计过程予以公证。
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
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2022年 8月 9日 17:00以后送达基
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
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
 5 
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
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
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
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
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
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
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
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
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
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
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与备案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下同); 
2、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
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
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
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三个月以后、六个
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
召开。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
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
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务常设联系人:牛玥 
联系电话:021-80262661 
2、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高淑娟 
联系电话:021-32170132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
寄出纸质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
 7 
电话 4008-202-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
案,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重新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
联系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68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附件一:《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 
附件二:《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的说明》。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13日 
 
 8 
附件一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 
 
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为实施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议授权基
金管理人办理本次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有
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决定采取相关基金持续运作的措施以
及确定基金持续运作各项工作的具体时间,具体方案和程序可参见《关于持续运
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13日 
 9 
附件二 
 
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光大保德信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议案》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 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 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 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表决意见 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 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意 见签名/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表决票中“证件号码” 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所使用的证件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 10 新。 11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2 年 8 月 9 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议案的表决权。若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光大保德信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日 附注: 1、 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 均为有效。 2、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户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 份额分别进行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出现空 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默认为是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持有的 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12 附件四 关于持续运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的说明 一、声明 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 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 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本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低于 5000 万 元。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由 基金管理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 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本次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方案需经参加 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下同)通过方为有效,存在无 法获得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自本次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国证监 会对本次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方案所作的任 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本基金持续运作方案或本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 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方案要点 1、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本基金继续存续期间,运作方式不发生改变。 2、本基金将继续基金合同中规定的投资策略,推进平稳运作。 13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 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 资基金法》于 2016年 10月 17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至今已平稳运作逾五年。 2、关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的说明 根据《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基金财产列支。 四、本基金持续运作的可行性 1、法律可行性 在《基金法》第八十三条到第八十六条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召 开形式以及其相关事宜都作了规定与说明,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流程 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通过,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基金持续运作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可行性 为了保障光大保德信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顺利召开,基金管理人成立了工作小组,筹备、执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 关事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进行了充分 沟通和细致准备,技术可行。 因此,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不存在运营技术层面的障碍。 14 五、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持续运作事项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本基金持续运作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开展了细致的市场 调研和论证,与基金托管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协商一致。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 人将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对方 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 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集,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 规定准备二次召集持有人大会。如本基金持续运作的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审议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持续运作的 议案。 六、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88 网址: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