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 10年期国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 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2】851号
为促进上证 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 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 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2年 07月 01日起为十年国债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 10年期国债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 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2】851号
为促进上证 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 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 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2年 07月 01日起为十年国债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