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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中证 1000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华宝中证 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2年 7月 1日起,增设华宝中证 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
公告如下: 
一、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增加 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设 A类基金份额和 C类基金份额两个基金份额类别,本
基金原有份额调整为 A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投资者
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 A类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 C类基金
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全部
自动转换为 A类基金份额。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16033”,基金简称为“华宝中证 1000指数 C”。 
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与当日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1、申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 C类基金份额期限 赎回费率(%) 
小于 7日 1.50% 
大于等于 7日 0% 
对 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 
二、C类基金份额申购与赎回的数量限制 
1、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
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每笔 1元人民
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
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场外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场外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其他销售机构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除外。 
4、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单笔赎回份额
不得低于 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某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
足 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
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
限制、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限制、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
上限、单个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C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机构 
目前本公司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开户、申购、赎回、转
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C类基金份额通过本公司直销 e网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 1份。因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
者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登记机构不作强制
赎回处理。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代销机构如下: 
(1)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 888号 1幢 1区 14032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3398816 
公司网址:www.luxxfund.com 
(2)中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址:www.citicsf.com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21,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广东路 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9)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东路东侧宁汇大厦 A座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1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http://sd.citics.com (1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30 公司网址:http://www.dwzq.com.cn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3楼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合利天德广场 T1楼 10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17)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国联金融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址:http://www.glsc.com.cn (1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0)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 10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址:www.guodu.com (21)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2)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 1115号北京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6080 公司网址:www.gszq.com (2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zts.com.cn (2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公司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23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26)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址:www.ciccwm.com (27)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 21、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公司网址:www.zszq.com (28)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29)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号四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85 公司网址:www.grzq.com (30)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 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 21、22、23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zq.com.cn (3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www.sinosig.com (33)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https://www.tl50.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3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http://8.jrj.com.cn (3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www.wacaijijin.com (3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客户电话:95017 公司网址: www.tenganxinxi.com (37)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 (3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长阳创谷 2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3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4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4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4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客户服务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 www.fund123.cn (4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4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32-5885 (4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www.5irich.com (47)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 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48)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客户服务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www.yixinfund.com (4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5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公司网址: 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5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环球财讯中心 D座 401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2)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客户服务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www.gw.com.cn/ (53)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地块新浪总部 科研楼 5层 518室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www.xincai.com (54)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55)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客户服务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www.66zichan.com (5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5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58)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5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https://www.hgccpb.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555-671 (60)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61)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ajwm.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60608989 (6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63)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yiba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6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65)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huaruisales.com 客户服务电话:952303 (6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如后续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的销售机构,将在本公司网站 (www.fsfund.com)公示。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 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公司于公告当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及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 C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6月 24日 附件:《华宝中证 10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如下: 原基 金合 同涉 及修 改章 节 原基金合同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二 部分 释义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 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30、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31、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 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申购的基金份额 登记在本系统 3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 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 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 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记录在该账 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29、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 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0、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外 销售机构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1、证券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系统。通过场内 会员单位申购的A类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2、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 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的、用于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场 外A类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以及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C类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 况的账户 51、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 证券登记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51、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 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 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 告,C类基金份额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 新增: 6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 及申购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 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两个类别。两类基金份 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2、A类基金份额:指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且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3、C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且不收取申购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6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新增: 七、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申购费收取方式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但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 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 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 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投 资者可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渠道申购与赎回A类 基金份额;可通过场外渠道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中列明。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 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停止现有基 金份额类别的销售、降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 率水平或者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调整实施 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 通过场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基金份额进 行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 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 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 列明。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办理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的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 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场 外或场内两种方式对A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与赎 回,可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 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投资人需使用 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基金份额场外申购、赎回 业务。 办理A类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销 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 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深 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 理A类基金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 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 2、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 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 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 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及余额处理方式详见 招募说明书。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 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 售机构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 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 无法正常运行。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 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 和跨系统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 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1、本基金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T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 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 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 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 金 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 额单位为份。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及余额处理方 式详见招募说明书。 4、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A类基金 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7、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或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注册 登记系统、基金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规 定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 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 转托管费。 1、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 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 行转登记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份额 场外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 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基金份额 场内赎回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 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 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 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 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1、A类基金份额系统内转托管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 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销售 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系统内不同会员单 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的 A 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A类基金份额场外赎 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 A 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A类基金份额场内赎 回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办理已持有 A 类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2、A类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 A 类基金份额持有 人将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 登记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 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3、C类基金份额的转托管 本基金 C类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 C类基 金份额在场外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 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 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 二、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 价格;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 益。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 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 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 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 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的报酬标准;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 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 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 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 有人持有的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 投票权。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 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 标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 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第十 一部 分 基金 份额 的登 记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 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 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 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 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 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 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 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业 务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 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 托代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 的合法权益。 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 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 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 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 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 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 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 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 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 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 法如下: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 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 基金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 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 市后,各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数 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 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 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 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 后,由基金管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 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该类基金份 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 下: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 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 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 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 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 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 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 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 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 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 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 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 理人对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按约定予以公布。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 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 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 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 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5-11项费 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 新增: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3、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 售服务费;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 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的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 E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 动在月初 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 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 令。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 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 决。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 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 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 资的费用;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 择的分红方式不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 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 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参照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具体 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参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 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 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 于场外份额,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 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 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 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A类基金份额以及登 记在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系统下的C类基金份额 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 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 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 红;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如投 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登 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 准。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 证券账户下的A类基金份额,参照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具体权益分配 程序等有关事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 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 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但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 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 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场外份额, 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 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 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 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登记 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 份额,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 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对于场内基金 份额,则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 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 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 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 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 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申购费、赎 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5、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 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二)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 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 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 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 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 (五)临时报告 14、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申购 费、赎回费等费用计提标准、计提方式和费率 发生变更; 15、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 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