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直销中心柜台 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以及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的有关规定,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2年 6月 20日 起,将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通过直销 中心柜台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最低申购金额限制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元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目前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目前追加最低 申购金额 调整后首次 最低申购金 额 调整后追加 最低申购金 额 007050 鑫元恒利三个月定期开 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10,000 1,000 10 10 注:1、本次调整仅针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申购的情形,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需 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转换出的基金份额遵循转换出基金赎回业务的相关原则处 理,且仅限于本公司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的,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 规定。 3、本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如后续开通定投业务,相关处理原则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 公告。 其他重要提示: 1、 本次调整方案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2、 各销售机构对金额或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 相关规定如有变化,本公司会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 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 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 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