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浙江浙 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简称“众惠基 金” )协商一致,自2022年06月10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产品参与众惠基金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 1定期定投业务说明 1.1定投业务适用基金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000935 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540 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04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66 浙商汇金中证转型成长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006449 浙商汇金量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7431 浙商汇金中证浙江凤凰行动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009113 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 A类基金代码:002805 C类基金代 码:002806 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6516 E类基金代码:006515 浙商汇金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7425 C类基金代码:007442 浙商汇金中高等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1824 C类基金代码:011825 浙商汇金量化臻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4083 C类基金代码:014084 浙商汇金月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4490 C类基金代码:014491 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基金代码:014492 C类基金代码:014493 浙商汇金兴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1、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最 短持有期限的基金,最短持有期限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在最短持 有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2、浙商汇金聚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 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具体业务办理流程、规则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3、浙商汇金月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和浙商汇金双月鑫60天滚动持有中短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滚动运作期。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前,基金份额 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1.2上述基金投资人可通过众惠基金办理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 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1.2.1定投规则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时间及固定的投资金额(即申购金 额),每期申购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在今后的业 务开展过程中,众惠基金对最低定投金额的规定发生变化的,适用众惠基金的最新规定。 1.2.2定投费率 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折扣费率、计费方式以众惠基金公告为准。 1.2.3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上述基金的开放日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与上述基金 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1.2.4交易确认 上述基金除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持有期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浙商 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 )外,每期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 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和赎回起始日为T+2工作日。 投资者参与浙商汇金卓越优选3个月定期定投业务,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 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T+2日内对该交易 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3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 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 购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 请不成立。 2重要提示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2.1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391-818 公司网址:www.zhfundsales.com 2.2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45 公司网址:www.stocke.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 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 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