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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003315)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 5月 24日 
送出日期:2022年 5月 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


基金代码


003315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年 2月 28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赵天彤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1年 12月 16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6年 7月 1日 基金经理 彭琦岭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2022年 5月 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0年 8月 1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为转型后日期。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 的投资收益,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政策性金融 债、国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同时本基金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等信用债品种。本基金界定的政策性金融债指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 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国家开发 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 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2页 共 4页


主要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类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金融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9年 2月 28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2、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 转型条款,该基金自 2018年 6月 20日转型为“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3、2019年 2月 28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3页 共 4页


认购费


M<1,00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00≤M<5,000,000.00


0.3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00


0.18%


养老金客户


1,000,000.00≤M<5,000,000.00


0.09%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00


0.60%


普通投资群体


1,000,000.00≤M<5,000,000.00


0.30%


普通投资群体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普通投资群体


M<1,000,000.00


0.18%


养老金客户


1,000,000.00≤M<5,000,000.00


0.09%


养老金客户


M≥5,000,000.00


1,00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赎回费


N<7天


1.50%


-


7天≤N<60天


0.30%


-


N≥60天


0.0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30%


托管费


0.10%


销售服务费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4、流动性风险;5、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 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6、操作和技术风险;7、合规性风险;8、其他 风险。


(二) 重要提示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景顺 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景顺长城 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6年 8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7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年 1月 25日正式 生效,该合同自 2018年 6月 20日起失效,同日《景顺长城景瑞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 2019 年 2 月 28 日起,《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景顺长城景瑞双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第 4页 共 4页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管理人深知个人信息对投资者的重要性,致力于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法 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处理投资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销售机构或场内经纪机 构购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产品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基金管理人需处理的机构投资者信息 中可能涉及其法定代表人、受益所有人、经办人等个人信息,也将遵守上述承诺进行处理。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景顺长城基金官方网站[www.igwfmc.com][客服电话:400-8888-606]


1、《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协议》、《景顺长城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