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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利得策略C(011060)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西部 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 约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西部利得 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变更本基金等相关事宜,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2年 5月 31日上午 9:00起,至 2022年 7月 1 日下午 17:00止(纸质表决票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 276号晶耀商务广场 3号楼 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 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说明请参见《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见附 件四)。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2年 5月 30日,即 2022年 5月 30日交易时间结束后(下午 15:00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均有权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纸质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westlead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印鉴),并提供本 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章(以下合称 “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 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 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 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 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 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本公告“五、授权”的规定,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代表其在本 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受托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方式授权代理投票的,应由受托 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本公告第五条“(三)授权方式”中所规 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以上各项中的证件、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纸质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22年 5月 31 日起,至 2022年 7月 1日 17:00以前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挂号信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 人,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收件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耀体路 276号晶耀商务广场 3号楼 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 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 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投票涉及的快递费用由投票人承担。 五、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大会上 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投票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上投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在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上表决需符合以下规则: (一)委托人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委托他人代理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表决权。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的同时也可以签署授权委托书,待申购申请确认后,授权委托 书自动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含新申购投资者,下同)授权他人行使表决权的票数按该基金份额持有 人在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数计算,一份基金份额代表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 在权益登记日未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授权无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是否持有基金份额以及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数额以登记机构 的登记为准。 (二)受托人(代理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三)授权方式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样 本请见本公告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westleadfund.com)下载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纸面授权所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并签署授权委托书 原件(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 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参见附件三的样本)并在授权委托书上加盖该机构公章,并提供该机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 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 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该受托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 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受托人应提供由委托人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见 附件三的样本),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 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 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有权部门的 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以上(1)、(2)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且能够区 分授权次序的,以时间在最后的一次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有多 次有效纸面方式授权的,以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纸面授权为准;最后时间收到的多次纸面授权均 为表示具体表决意见的,若授权表示一致,以一致的授权表示为准,若授权表示不一致,视为无 效授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以非纸面方式进行授权的,为无效授权。 (3)如委托人未在授权委托表示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 的意志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授权。 (4)如委托人既进行了授权,自身又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则以自身有效表决票为准。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本次通讯会议的表决截止日(即 2022年 7月 1日) 后第 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经通知但拒绝派 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拥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 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 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 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 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 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 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 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本基金管 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 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


2、《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 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


3、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依法将决议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依法在规定媒介上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 额的 50%以上(含 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 召开,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 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400-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 电子邮件:service@westleadfund.com


网站:www.westleadfund.com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硕 联系方式:010-67595139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方式:021-62178903 4、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021-51150298 注册及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号华夏银行大厦 14楼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十、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因 防疫封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可能适当延长,具体情况请留意基金 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 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 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3、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westlead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 400- 700-7818(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照常进行,投资者可以按照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购赎回。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一:《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26日


附件一:


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有关事项的议案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议根据《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变更方案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进行变更,并对基金合同等文件进行相应修改,修改 内容包括本基金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限制、业绩比较基准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办理本次基金变更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开募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更新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以上提案,请予审议。


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26日








附件二: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日 说明: 1、请以“√”标记在审议事项后标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 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表决意见未选、多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意 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 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票上的签字/盖章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 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将视为 无效表决。 2、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基金账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 填写基金账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部份额。 3、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www.westlead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三: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 2022年 7月 1日的 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的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 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前述授权有效期自委托人签字 或盖章之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 人大会,则本授权继续有效。前述授权有效期至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名称(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签署日期: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的表决权。 2、以上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在权益登记日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 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3、本授权委托书(样本)中“委托人证件号码”,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的证件 号码或该证件号码的更新。 4、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授权无效。 附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 westleadfund.com)下载 并打印等方式获取授权委托书样本,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四: 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方案说明书 一、 重要提示 1、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 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 事项的议案》。


2、本次《关于变更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议案》需经参加大会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 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西部利得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或“策略优选混合型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 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 调整方案要点 本次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投资范围中增加港股通标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删除 权证、增加允许参与融资业务的约定,相应调整基金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修改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以及据此修订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侧袋机制指引(试行)》规定增加侧袋机制相关约定,并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更新 基金合同的相应表述。除与基金合同一致的修订内容外,基金管理人还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重 要提示”及“风险揭示”章节中新增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以及实施侧袋机制的风险揭 示,新增“侧袋机制”章节。 (一)投资范围新增“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删除了“权证”,并修改完善相应表 述。 原文 修改后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 港股通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 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 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 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中国证监 会允许投资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现金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还可根据法律法规参与融资业 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 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 基金资产的 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 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0%- 35%;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 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 股票的比例占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 0- 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二)投资策略新增“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资产 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和“融资交易策略”。 增加的内容如下: “…… (6)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通过对行 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 报等方面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存托凭证,参照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 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 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8、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认真考量可转换债券的股权价值、债券价值以及其转换期权价值,将 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针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本基金管理人将考量 所处行业景气程度、公司成长性、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参考同类公司估值水平评价其股权 投资价值;重点关注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 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 9、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以及内嵌期权价值。其中其债券价值 与可转换债券相同,即选择持有可交换债券至到期以获取票面价值和票面利息;而其股权 价值则需要关注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本基金将结合对可 交换债券的纯债部分价值以及对目标公司的股票价值的综合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 的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 10、融资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的,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 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 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 (三)投资限制新增与港股通标的、存托凭证、融资业务相关的条款,删除了权证相 关的条款,修改完善了相应表述。 原文 修改后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 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 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 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40%; (6)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 金资产的 60%-95%;债券、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0%- 35%;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含存 托凭证),其市值(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 港同时上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不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 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含存托凭证),不超过 该证券(同一家公司在境内和香港同时上 市的 A+H 股合计计算)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 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 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 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 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 的比例为 0%-50%;债券、权证、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 0%- 35%;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 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 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4)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含存托凭证)发行 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 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 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 (11)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 款等;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 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 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 款等; 无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 照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与境内上市 交易的股票合并计算; (21)本基金参与融资的,每个交易日日 终,本基金持有的融资买入股票与其他有 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 95%; 无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 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四)补充侧袋机制的相关条款。 (五)根据更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更新基金合同的相应表述。 三、本基金基金合同修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预防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基金合同修改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 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进行 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基金合同修改方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则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有关基金合同修改方案的议案。


(二)预防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相关运作风险


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做好充分的内部沟通及外部沟通,避免基金合同修改后基金运作过程中 出现相关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运作风险。


四、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陈眉媚 联系电话:400-700-7818


传真:(021)38572750 网站:www.westleadfun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