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中证500ETF: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发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发证
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景顺
长城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 30ETF,基金代码:
159757)、景顺长城中证 5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500ETF
增强,基金代码:159610)、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红利 100,扩位证券简称:红利 10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5100;一级市
场申赎代码:515101)和景顺长城中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
称:科技港股,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科技 50ETF,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3980;一级市场申
赎代码:513981)(以下简称“相应基金”)自 2022年 5月 23日起,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申购赎回代理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一级交易商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5、020-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相应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应基金的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