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 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 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 管理人”)经与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基金代码:002381,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38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 金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并相应修改 基金合同及《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相关内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由 0.5%调低至 0.3%,托管费年费率由 0.2%调低 至 0.1%,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 0.4%调低至 0.3%,并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 二、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 1、“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的“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原条款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修改为:“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 期顺延。” 2、“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的“2、基金管理人的托管费” 原条款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 标准和支付方式”的“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原条款为:“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与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年费率计提。计 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2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 5、“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章节相应修改。 三、托管协议修改的内容 1、“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之“(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原条款为:“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 如下: H=E×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2、“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之“(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原条款为:“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年费率计提。计算 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 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十一、基金费用”章节之“(三)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 方法” 原条款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 服务费年费率为 0.3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 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30% 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 四、重要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 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次因调低销 售服务费率而修改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 项;其余因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及更新基金管理人人员信息而对基金合 同作出的上述修改内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托管人已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已履行 了规定程序。上述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的调整,自 2022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 3、本公司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及中国 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公布经修改后的 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东海祥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更新,并及时披露。 五、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95 95531 网址:https://www.donghaifunds.com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5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