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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转债A(163816)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券B)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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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转债增强债
券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28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163816 
下属基金简称 中银转债增强债券 B 下属基金代码 163817 
基金管理人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06-29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李建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1-06-29 证券从业日期 1998-07-01 范锐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2-04-27 证券从业日期 2013-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利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品种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通过 “自上而下”宏观分析和“自下而上”个券选择的有效结合来实施大 类资产配置和精选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 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公司债、 企业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 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回购等。本基金投资于 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可转换公司债 券(包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 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2 / 4 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投资于股票及存托凭证(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二级市场股 票投资)和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资产配置、类属配置,结合“自 下而上”的明细资产配置,个券、个股选择,积极运用多种投资策略 充分挖掘各类品种的投资价值,努力实现投资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2019 年8 月6 日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变更前为天相转债指 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03-31


0.08%





其他资产


3.19%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17.52%





权益投资


79.21%





固定收益投资 3 / 4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赎回费


N < 7天


1.50%











N ≥ 7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 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75%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35%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等。 基于投资范围的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净值增长率 9.04% 2.67% 69.60% 20.52% -20.67% 0.83% -8.56% 29.15% 27.68% 12.33% 业绩基准收益率 2.91% -1.15% 44.96% -19.01% -8.35% -1.35% 1.18% 16.62% 3.92% 14.67% -30.00% -20.00% -10.00% 0.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数据截止日期:2021-12-31 4 / 4 中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固定收益类证券资产 的 80%,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可转债、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 造成的信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和权证等权益类证券的 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20%,这虽然提升了预期收益水平,也增加了一定的预期风险水平。 基金资产可投资于存托凭证,会面临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 以及交易机制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企业业务持续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经 营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 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 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 凭证价格差异以及受境外市场影响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 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 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等。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 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 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 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二)重要提示 1.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 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3.对于因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 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 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 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 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cim.com][客服电话:4008885566 或 021-3883478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