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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泰鑫A(000201)

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增加红塔证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增加红塔证券为代销机 构并参加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塔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年 4月 29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红塔证券为代销机构,适用基金具体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1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000201 2


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C 001964 自 2022年 4月 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红塔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进 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及业务规则请遵循红塔证券的规定。 同时,自 2022年 4月 29日起,投资者通过红塔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享有的 申购费费率优惠以红塔证券的规定为准。 基金费率标准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 的最新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1、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红塔证券的申购起点金额不得低于 10 元(含申购费),具体以红塔证券规定为准。 2、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式基金,未开通定投、转换 业务,其开放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3、投资者在红塔证券办理相关业务应遵循红塔证券的具体规定。相关业务规则及前述 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敬请投资者留意红塔证券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 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 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 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 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6060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4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