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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双息A(530017)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查看PDF公告

1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4月 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 53001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 12月 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年 3月 31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22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双息红利 债券 A 建信双息红利 债券 C 建信双息红利 债券 H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30017 531017 960029 截止基准 日下属分 级基金的 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人民币 元 ) 1.083 1.042 1.083 基准日下属分级 基金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人民 币元) 27,073,124.08 1,029,965.93 71,461.94 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8,121,937.23 308,989.78 21,438.5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 (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50 0.180 0.350 注:(1)每季度末,当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超过 0.05元时, 基金管理人应在下一季度首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分红方案;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年收益 分配次数最多为 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该类基金份额可 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









































































































































2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 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 资金将按权益登记日该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 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见招募说 明书或其补充文件。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年 4月 14日 除息日


2022年 4月 1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年 4月 1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 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22年 4月 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 4月 18日 起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 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 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 A类和 C类基金份额默认 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本基金 H 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仅为现金分红, 详见招募说明书补充文件。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销售渠道变更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该日)最后一次成功 变更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销售渠道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 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前通过销售渠道办理 变更手续。 (4)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 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b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 长途通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5)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基金转托管、非交









































































































































3 易过户等业务的申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4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