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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联合泓瑞定开债券(005722)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1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 4月 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泓瑞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泓瑞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57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3月 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泓瑞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
2 
 
泓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申购起始日 2022年 4月 14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 4月 14日 
注: 
1、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时间为 2022年 4月 14日(含)
至 2022年 4月 20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及赎
回申请;自 2022年 4月 2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
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开放期如进行调整,基金
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范围指符合法律法规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本基金不向个
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本基金封闭
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在基金运作过程中,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
3 
 
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
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
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和追加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
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基
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
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直销柜台追加
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80% 100万元≤M<500万元 0.40% 500万元≤M 按笔收取,每笔1000元 备注:M为基金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4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2)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 申购生效;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 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或无效,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 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对 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 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对每个 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设限制,对 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4.2 赎回费率 5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60% N≥30日 0% 备注:N为基金持有期限。 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或等于7日 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其中不低于赎回费总额25%的部分 将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 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 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 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3)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 6 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4)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 通讯系统故障、银行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 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 时间相应顺延。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 述规定赎回份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名称: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 197号前海华润金融 中心 T1栋第 28和 29层 联系人:陈海霞 电话:0755-82785257 传真:0755-82788000 网址:www.qhlhfund.com 5.2 其他销售机构 (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7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廖昀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传真:021-68596919 电话:4007-006-665 联系人:黄以宁 网址:www.ehowbuy.com (3)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 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骏 电话:4000988511/ 4000888816 传真:010-89188000 8 联系人:邢锦超 网址:http://kenterui.jd.com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 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居晓菲 电话:021-6537-0077*249 传真:021-5508-5991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1381193160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曲天皓 网址:www.fundzone.cn (6)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57号6幢22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陆家嘴软件 园10号楼12楼 9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61101685 传真:021-50583633 联系人:张佳慧 网址:www.leadbank.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0755-82960167 网址:www.newone.com.cn (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 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 1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166 联系人:彭洁联


10 网址:www.essence.com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中心紫峰大 厦2005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号中环国 际1413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传真:025-56663409


联系人:孙平 客户服务热线: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13636335428 联系人:谭静怡 网址:www.noa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 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 11 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事项予以 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站(www.qhlhfund.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封闭期内封 闭运作和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 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包括该日)进入开 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 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最短不少于5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 应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布开放期和下一封闭期的具体时 间安排。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 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或依据基金合同 需要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即开放期中 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消除之日起次日,计算或重 新计算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 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12 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 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或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特此公告。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