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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基金旗下部分基金
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定投及转换业务并参与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 )协商一致,自 2022年04月15日起,新增青岛银行
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通业务
1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400011
开户、申购、赎回、定
期定额投资、转换业
务
2 东方核心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986
3 东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32
4 东方新能源汽车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15
5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120
6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1121
7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02
8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1458
9 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1459
10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4560
11 东方汽车产业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4561
12 东方区域发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14
13 东方支柱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205
14 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844
15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1196
16 东方鼎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2192
17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0565
18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 010566
19 东方恒瑞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0567
备注:
1.东方鑫享价值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
1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
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
回申请;该日次年的年度对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
2.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费率优惠安排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2年4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青岛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不含认购
和转换转入)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具体费率折扣和优惠活动期限以青岛银行规定为准。优惠前基金费率为固定费
用的,则按原费率或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且在上述机构销售的非零申购费率开放式基金。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机构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申
购当日起,自动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费率优惠期限
截止时间以青岛银行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
的日常的申购费率相同。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已开通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其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
以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
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
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
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96588
网址:www.qdccb.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
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
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
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
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