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查看PDF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收到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拟审 议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银国际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 场,对公司本次会议拟审议《关于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及《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母基金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听取公司对相关事项的说明,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了必要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能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 益,但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交 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 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体现了公允 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认可并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及《关于中银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母基金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李军、陆肖马、丁伟、王宇、王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 第八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2年3月18日